请谨记!春节期间,重庆交巡警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时间: 2022-01-2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62

  本网讯(通讯员 阳金龙)春节临近,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将围绕“保安全、护畅通、暖民心”主线,集中开展路面严防联控、综合疏堵保畅、重点执法整治、应急协作处置等重点工作,加大路面警力投入,“全域覆盖、全面严查”持续大范围开展路面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合整治行动,狠抓“保安全、保畅通”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全市人民平安过节。

  严查重点>>>

  最大限度将警力装备投入路面,全面启动执法检查站点,在春节期间强化路面巡逻管控,严查“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农用车、三轮车等重点车辆及“三超”(超员、超速、超载)、酒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区域>>>

  ①高速公路路面管控

  在23条省际通道和中心城区11区主线收费站设置固定检查站,在大流量收费站和服务区设置流动检查站,严把入口关,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②强化国省县乡道安全防控

  国省县乡道全面启动“固定执法服务站+流动执法点+必巡线”勤务模式,劝导站、劝导队、“两站两员”等“6+5支力量”全面上路,严查酒驾、醉驾、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三超一疲劳”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交巡警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春节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在农村地区将加大对农用车载人、拼车包车、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夜间特别是19时—22时事故高发时段的违法整治和秩序管控,严查超员、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区域将重点查处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逆行、倒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此外,对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将进行常态、全覆盖式查纠。

  重庆交巡警提醒您,交通违法行为看似不起眼的陋习,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将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肢体损伤,成本后果相当严重。请所有驾驶员朋友心系家人,带着谨慎、敬畏的心理驾驶,才能平安顺畅到家。也请所有交通参与者们,多多提醒身边人,遵章守法,安全出行。

  法律链接>>>

  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①在城市快速道路、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②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③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0元的处罚。

  酒驾醉驾——

  ①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为20mg/100ml —80mg/100ml属饮酒后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②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已经触犯刑法,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量刑。

  ③在参加宴请中,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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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阳金龙)春节临近,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将围绕“保安全、护畅通、暖民心”主线,集中开展路面严防联控、综合疏堵保畅、重点执法整治、应急协作处置等重点工作,加大路面警力投入,“全域覆盖、全面严查”持续大范围开展路面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合整治行动,狠抓“保安全、保畅通”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全市人民平安过节。

  严查重点>>>

  最大限度将警力装备投入路面,全面启动执法检查站点,在春节期间强化路面巡逻管控,严查“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农用车、三轮车等重点车辆及“三超”(超员、超速、超载)、酒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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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高速公路路面管控

  在23条省际通道和中心城区11区主线收费站设置固定检查站,在大流量收费站和服务区设置流动检查站,严把入口关,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②强化国省县乡道安全防控

  国省县乡道全面启动“固定执法服务站+流动执法点+必巡线”勤务模式,劝导站、劝导队、“两站两员”等“6+5支力量”全面上路,严查酒驾、醉驾、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三超一疲劳”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交巡警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春节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在农村地区将加大对农用车载人、拼车包车、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夜间特别是19时—22时事故高发时段的违法整治和秩序管控,严查超员、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区域将重点查处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逆行、倒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此外,对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将进行常态、全覆盖式查纠。

  重庆交巡警提醒您,交通违法行为看似不起眼的陋习,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将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肢体损伤,成本后果相当严重。请所有驾驶员朋友心系家人,带着谨慎、敬畏的心理驾驶,才能平安顺畅到家。也请所有交通参与者们,多多提醒身边人,遵章守法,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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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①在城市快速道路、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②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③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0元的处罚。

  酒驾醉驾——

  ①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为20mg/100ml —80mg/100ml属饮酒后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②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已经触犯刑法,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量刑。

  ③在参加宴请中,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