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驾车撞翻路灯 车被拖走报警“告状”反被查处

时间: 2022-01-29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739

  岁末年初,到处都是喜气洋洋,亲朋好友相聚好不惬意,但在欢聚后,有的驾驶人似乎忘记了酒后不能开车这件事,拿起车钥匙就走,殊不知危险正在悄悄靠近。

  近日凌晨3时42分许,周某在大足区滨河路与朋友吃了夜宵,大概喝了5瓶啤酒后,准备驾驶小车搭乘朋友往大足印象方向行驶,经过步行街与德福街路口时,喝醉酒的周某因视线、意识模糊,反应迟钝导致撞到路边路灯,将路灯撞翻后险些翻车。随后周某因害怕被查处酒驾一直没有报警。然而周某的朋友张某将其带离现场后,路过的出租车司机见状联系了拖车,车子被拖车拖走后,周某与拖车司机发生争吵,其朋友张某也表示让拖车先把车拖走。

  谁知在凌晨5点过时,“想不通”的周某便打电话报警称有人强行将他的车拖走,想让派出所民警帮他联系拖车司机把车拖回来,经过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驾驶人周某浑身酒气,是醉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便立马将其移交至交警队。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70mg/ml,后将其带至中医院提取静脉血,血检结果为212.7mg/100ml,周某已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周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考,并拘留7天的处罚,目前已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违法行为,酒后驾车会使驾驶人的判断力和控制能力下降,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做出正确反应,从而导致事故发生。为了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牢记“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

通讯员 杨婷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男子醉酒驾车撞翻路灯 车被拖走报警“告状”反被查处

  岁末年初,到处都是喜气洋洋,亲朋好友相聚好不惬意,但在欢聚后,有的驾驶人似乎忘记了酒后不能开车这件事,拿起车钥匙就走,殊不知危险正在悄悄靠近。

  近日凌晨3时42分许,周某在大足区滨河路与朋友吃了夜宵,大概喝了5瓶啤酒后,准备驾驶小车搭乘朋友往大足印象方向行驶,经过步行街与德福街路口时,喝醉酒的周某因视线、意识模糊,反应迟钝导致撞到路边路灯,将路灯撞翻后险些翻车。随后周某因害怕被查处酒驾一直没有报警。然而周某的朋友张某将其带离现场后,路过的出租车司机见状联系了拖车,车子被拖车拖走后,周某与拖车司机发生争吵,其朋友张某也表示让拖车先把车拖走。

  谁知在凌晨5点过时,“想不通”的周某便打电话报警称有人强行将他的车拖走,想让派出所民警帮他联系拖车司机把车拖回来,经过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驾驶人周某浑身酒气,是醉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便立马将其移交至交警队。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70mg/ml,后将其带至中医院提取静脉血,血检结果为212.7mg/100ml,周某已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周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考,并拘留7天的处罚,目前已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违法行为,酒后驾车会使驾驶人的判断力和控制能力下降,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做出正确反应,从而导致事故发生。为了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牢记“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

通讯员 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