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司法利器筑未成年人防护墙 ——记开州区检察院检察官王莉

时间: 2022-03-1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66

  王莉(左)和同事关爱困境儿童(资料图)

  日前,全国妇联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重庆检察机关9个集体、7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开州区检察院检察五部副主任王莉,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一种关心让迷途少年“返航”

  “王莉姐,我今天领到第一笔工资了,感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帮助,我现在可以养活自己了。”某天,接到的一通电话让王莉欣喜不已,这意味着又一名失足少年走上人生正轨。

  2020年,未满18岁的彭华(化名)因盗窃电动车被公安机关移送开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受理此案后,王莉对彭华的成长情况进行了调查,得知他的母亲离家出走多年,父亲常年在外打工,自幼跟着爷爷长大,初中毕业后便不再读书,也没有固定职业。

  “我和朋友玩耍开销大,家里又不给钱,所以就偷了电动车。这是我第一次偷东西,我真的很后悔。”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彭华真诚忏悔,表示愿意向受害人道歉并赔偿损失。最终,他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他以后的路还长,不能浑浑噩噩过日子!”为了帮助性格内向的彭华,王莉与他深入交流,帮助他打开心结。一次交流过程中,彭华表示自己没钱吃午饭,也没钱坐车回家。王莉便自掏腰包,请他吃了午饭,还给了他回家的路费。

  在此之后,彭华向王莉敞开心扉,并主动表示想学习厨艺,以后从事餐饮工作。于是,王莉在该院建立的“莎姐”校企观护基地中,选取某职业学校作为彭华的观护基地,帮助其进入该基地学习厨艺。与此同时,王莉还积极与彭华的父亲沟通联系,开展亲职教育,对其履行法定代理人监管责任进行了强调,并组织其签订了监管承诺书。

  考虑到彭华涉案金额较小,主观恶性较小且认罪认罚,其法定代理人有监管条件,可以对其实施有效监管,开州区检察院便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当彭华领到第一笔工资时,他立马向王莉“报喜”。

  一份建议让困境儿童“暖心”

  除了迷途少年外,王莉工作中也接触了大量困境儿童。帮助这些孩子们摆脱困境,是她和同事们的一项重要工作。

  2022年初,一对陷入困境的姐弟牵动着王莉与同事们的心。当地公安部门在办案中发现,5岁女童乐乐及弟弟系非婚生子女,父母长期失联,姐弟俩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由于一直未上户,姐弟成了“黑户”。乐乐今年就可以上小学了,却面临“失学”的风险。

  “孩子的上户材料一直在我们所里,但由于没有法定监护人的相关资料,上不了户口。”为帮助这对姐弟,公安将线索移交给了开州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王莉与同事多次到当地村委会、镇政府及乐乐家中了解情况。

  “从走访调查中,我们觉得姐弟俩的爷爷奶奶身体硬朗,可以照顾姐弟,是适格的监护人。”王莉与乐乐的爷爷奶奶多次沟通,发现两位老人也希望能成为孩子们的法定监护人。

  2月14日,王莉向当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政府指定乐乐的爷爷奶奶为乐乐姐弟的法定监护人,尽快解决孩子入学问题。镇政府积极行动,快速办理好了相关手续。确定法定监护人的资料一到手,乐乐的爷爷奶奶就提交到了当地派出所,民警表示将尽快为姐弟办理上户手续。

  面对关乎未成年人切身利益的案子,王莉一刻不敢懈怠,6年以来成功帮助30余名困境儿童解决困难。

  一种身份让孩子们更“放心”

  近日,王莉来到丰乐街道中心小学,为学生带来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莎姐”是王莉在孩子们眼中的另一种身份。

  为适应普法形式的发展,近年来,王莉与同事们依托未检职能不断创新“莎姐”普法形式,根据该院未检部门办理的真实案例,拍摄了多部普法微电影,并被当地教委纳入全区中小学普法教材,在全区各中小学轮流播放,让“莎姐”的品牌也在全区叫得响。

  守护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各领域的关心支持与帮助。为此,王莉所在的未检部门不断探索,多方统筹协调,有效构建了一体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率先创建留守儿童司法保护中心和派驻区司法局未成年人矫正“莎姐”检察官办公室,联合区妇联开展全区亲职教育大型讲座,与全区多部门会签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机制……

  “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难的不是定罪处罚,而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帮教挽救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重拾光明和幸福。这是我一直追求的目标。”2022年,王莉的工作信念与目标愈加坚定清晰,守护未成年人,她必将全力以赴。

  记者 叶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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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司法利器筑未成年人防护墙 ——记开州区检察院检察官王莉

  王莉(左)和同事关爱困境儿童(资料图)

  日前,全国妇联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重庆检察机关9个集体、7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开州区检察院检察五部副主任王莉,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一种关心让迷途少年“返航”

  “王莉姐,我今天领到第一笔工资了,感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帮助,我现在可以养活自己了。”某天,接到的一通电话让王莉欣喜不已,这意味着又一名失足少年走上人生正轨。

  2020年,未满18岁的彭华(化名)因盗窃电动车被公安机关移送开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受理此案后,王莉对彭华的成长情况进行了调查,得知他的母亲离家出走多年,父亲常年在外打工,自幼跟着爷爷长大,初中毕业后便不再读书,也没有固定职业。

  “我和朋友玩耍开销大,家里又不给钱,所以就偷了电动车。这是我第一次偷东西,我真的很后悔。”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彭华真诚忏悔,表示愿意向受害人道歉并赔偿损失。最终,他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他以后的路还长,不能浑浑噩噩过日子!”为了帮助性格内向的彭华,王莉与他深入交流,帮助他打开心结。一次交流过程中,彭华表示自己没钱吃午饭,也没钱坐车回家。王莉便自掏腰包,请他吃了午饭,还给了他回家的路费。

  在此之后,彭华向王莉敞开心扉,并主动表示想学习厨艺,以后从事餐饮工作。于是,王莉在该院建立的“莎姐”校企观护基地中,选取某职业学校作为彭华的观护基地,帮助其进入该基地学习厨艺。与此同时,王莉还积极与彭华的父亲沟通联系,开展亲职教育,对其履行法定代理人监管责任进行了强调,并组织其签订了监管承诺书。

  考虑到彭华涉案金额较小,主观恶性较小且认罪认罚,其法定代理人有监管条件,可以对其实施有效监管,开州区检察院便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当彭华领到第一笔工资时,他立马向王莉“报喜”。

  一份建议让困境儿童“暖心”

  除了迷途少年外,王莉工作中也接触了大量困境儿童。帮助这些孩子们摆脱困境,是她和同事们的一项重要工作。

  2022年初,一对陷入困境的姐弟牵动着王莉与同事们的心。当地公安部门在办案中发现,5岁女童乐乐及弟弟系非婚生子女,父母长期失联,姐弟俩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由于一直未上户,姐弟成了“黑户”。乐乐今年就可以上小学了,却面临“失学”的风险。

  “孩子的上户材料一直在我们所里,但由于没有法定监护人的相关资料,上不了户口。”为帮助这对姐弟,公安将线索移交给了开州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王莉与同事多次到当地村委会、镇政府及乐乐家中了解情况。

  “从走访调查中,我们觉得姐弟俩的爷爷奶奶身体硬朗,可以照顾姐弟,是适格的监护人。”王莉与乐乐的爷爷奶奶多次沟通,发现两位老人也希望能成为孩子们的法定监护人。

  2月14日,王莉向当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政府指定乐乐的爷爷奶奶为乐乐姐弟的法定监护人,尽快解决孩子入学问题。镇政府积极行动,快速办理好了相关手续。确定法定监护人的资料一到手,乐乐的爷爷奶奶就提交到了当地派出所,民警表示将尽快为姐弟办理上户手续。

  面对关乎未成年人切身利益的案子,王莉一刻不敢懈怠,6年以来成功帮助30余名困境儿童解决困难。

  一种身份让孩子们更“放心”

  近日,王莉来到丰乐街道中心小学,为学生带来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莎姐”是王莉在孩子们眼中的另一种身份。

  为适应普法形式的发展,近年来,王莉与同事们依托未检职能不断创新“莎姐”普法形式,根据该院未检部门办理的真实案例,拍摄了多部普法微电影,并被当地教委纳入全区中小学普法教材,在全区各中小学轮流播放,让“莎姐”的品牌也在全区叫得响。

  守护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各领域的关心支持与帮助。为此,王莉所在的未检部门不断探索,多方统筹协调,有效构建了一体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率先创建留守儿童司法保护中心和派驻区司法局未成年人矫正“莎姐”检察官办公室,联合区妇联开展全区亲职教育大型讲座,与全区多部门会签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机制……

  “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难的不是定罪处罚,而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帮教挽救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重拾光明和幸福。这是我一直追求的目标。”2022年,王莉的工作信念与目标愈加坚定清晰,守护未成年人,她必将全力以赴。

  记者 叶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