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石柱县法院成功完成一起强制腾空房屋行动,顺利将房屋交付给73岁的老人。 付某与谭某原系夫妻关系,谭某某系谭某的父亲,付某与谭某离婚后一直居住在谭某某的房屋。谭某某向石柱法院起诉,请求判决付某从房屋搬出,返还房屋。法院判决付某限期搬离,判决生效后,付某一直未履行义务,谭某某遂向石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了解案件情况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特殊性,先通过电话联系付某,从情理法理角度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动员其尽快搬离涉案房屋,张贴签约离公告,敦促付某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被执行人付某抵触情绪较大,明确表示不会自行搬离。为保障申请执行人老有所居,石柱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一到现场,执行干警按照执行方案各司其职,迅速行动,有序开展警戒、排查、释法、物品登记等工作,整个执行过程文明有序,高质高效。 据悉,腾房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老大难”,石柱法院始终注重“强执”与“善执”相结合,牢固树立文明执行、高效执行理念,采取对被执行人惩戒和说服教育并行的方法做好执行工作,并以“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司法震慑力、影响力,用实际行动表明石柱法院绝不姑息“老赖”拒执行为,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徐平 通讯员 马宏伟 秦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