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当场退还了超额利息16.8万元。 当事人金某与丁某都是某借贷平台的注册会员,因机缘巧合,金某得知丁某有借款需求,双方通过借贷平台,丁某向金某出具总金额为14万余元的数十份《欠条》,不久,丁某按约偿还了借款本息,后发现偿还的金额已经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所保护利率范围的上限,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金某返还丁某所支付的超额利息19万余元。 一审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由金某支付丁某19万余元。金某不服,向重庆二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在第二次开庭时特地通知当事人本人尽量到法院,经过“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金某现场将16.8万元的超额利息转账退还给丁某,两人终握手言和。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向存丹 陈俊颖 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