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协作“云上”化解行政争议

时间: 2022-04-0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04

  “心里的疙瘩总算是解开了,我愿意撤回监督申请。”3月22日,在重庆市垫江县检察院与四川省大竹县检察院召开的行政争议“云上”化解工作会上,申请人田某某激动地说。他心里到底有什么疙瘩?为何向检察院申请了监督又要撤回?这还要从一件历时三年的行政争议说起。

  超限30余吨被罚

  2019年9月30日,四川省大竹县籍人田某某在驾驶货运车经过重庆垫江县境内时,被超限运输监控执法系统记录存在超限运输的行为。重庆市垫江县交通局对此作出罚款17000元的行政处罚。田某某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该处罚遂决定产生法律效力。垫江县交通局依据车管所查询到的田某某手机号码和地址进行邮寄送达,但均因无法联系等原因被退回,遂向田某某公告送达催告通知书。后田某某仍未履行处罚决定,垫江县交通局向该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17000元及加处罚款。

  今年1月7日,田某某向垫江县检察院申请行政监督,称不服交通局的处罚决定也不服法院的裁定。

  检察官调查发现,田某某驾驶的大货车是二手购买,期间,中介代其办理了相关过户手续,可能登记有误,因而垫江县交通局查到的号码并非田某某当前使用的号码。同时检察官认为,虽然垫江县交通局所作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但在送达程序上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鉴于田某某一直生活在四川大竹县,根据《关于加强区域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框架协议》,2月23日,重庆垫江县检察院向四川大竹县检察院提出协助办案申请。大竹县检察院随即派人前往田某某家全面了解情况,发现田某某父母年迈体弱,常年卧病在床;妻子无业,无收入来源;3个子女都在读书,全靠田某某一人的工作收入负担整个家庭开支。

  “加处罚款固然合理,但要考虑到田某某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事实,且无实质性故意不按时履行罚款的主观意愿。”如何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出发,从源头上化解这起行政争议,检察官在思考。

  双向联动和解意愿初现

  为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垫江县检察院就该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会上,垫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展示邮寄回执、公告报纸等,说明已向田某某催告过并通过邮寄和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田某某首次承认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我也没办法,当天是有超限的情况,也是为了能多挣点钱,才铤而走险。”至此,案件有了化解转机。

  鉴于垫江县交通局在该案中存在送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3月1日,垫江县检察院还与该县法院、县交通局召开田某某案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座谈会。3月17日,垫江县检察院负责人前往该县交通局,就田某某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发现的执法问题现场送达检察建议,该县交通局负责人表示接受检察建议的内容,并以此为契机,对近十年的执法案件进行全面“体检”,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川渝协作“云上”解争议

  3月22日,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垫江县检察院与大竹县检察院、田某某三方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就田某某与垫江县交通局的行政争议案召开“云上”化解会,邀请重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县法院和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作为特邀化解员参加。

  综合考虑田某某无实质性故意不按时履行罚款的主观意愿和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垫江县交通局决定暂不执行加处罚款。

  “经过检察官的讲解,我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愿意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并撤回监督申请。”申请人田某某表示。现场,田某某通过转账的方式补交了罚款。至此,一场历时三年、跨越两省的行政争议得到化解。

  记者 杨雪 实习生 王亭羽 通讯员 刘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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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协作“云上”化解行政争议

  “心里的疙瘩总算是解开了,我愿意撤回监督申请。”3月22日,在重庆市垫江县检察院与四川省大竹县检察院召开的行政争议“云上”化解工作会上,申请人田某某激动地说。他心里到底有什么疙瘩?为何向检察院申请了监督又要撤回?这还要从一件历时三年的行政争议说起。

  超限30余吨被罚

  2019年9月30日,四川省大竹县籍人田某某在驾驶货运车经过重庆垫江县境内时,被超限运输监控执法系统记录存在超限运输的行为。重庆市垫江县交通局对此作出罚款17000元的行政处罚。田某某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该处罚遂决定产生法律效力。垫江县交通局依据车管所查询到的田某某手机号码和地址进行邮寄送达,但均因无法联系等原因被退回,遂向田某某公告送达催告通知书。后田某某仍未履行处罚决定,垫江县交通局向该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17000元及加处罚款。

  今年1月7日,田某某向垫江县检察院申请行政监督,称不服交通局的处罚决定也不服法院的裁定。

  检察官调查发现,田某某驾驶的大货车是二手购买,期间,中介代其办理了相关过户手续,可能登记有误,因而垫江县交通局查到的号码并非田某某当前使用的号码。同时检察官认为,虽然垫江县交通局所作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但在送达程序上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鉴于田某某一直生活在四川大竹县,根据《关于加强区域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框架协议》,2月23日,重庆垫江县检察院向四川大竹县检察院提出协助办案申请。大竹县检察院随即派人前往田某某家全面了解情况,发现田某某父母年迈体弱,常年卧病在床;妻子无业,无收入来源;3个子女都在读书,全靠田某某一人的工作收入负担整个家庭开支。

  “加处罚款固然合理,但要考虑到田某某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事实,且无实质性故意不按时履行罚款的主观意愿。”如何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出发,从源头上化解这起行政争议,检察官在思考。

  双向联动和解意愿初现

  为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垫江县检察院就该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会上,垫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展示邮寄回执、公告报纸等,说明已向田某某催告过并通过邮寄和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田某某首次承认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我也没办法,当天是有超限的情况,也是为了能多挣点钱,才铤而走险。”至此,案件有了化解转机。

  鉴于垫江县交通局在该案中存在送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3月1日,垫江县检察院还与该县法院、县交通局召开田某某案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座谈会。3月17日,垫江县检察院负责人前往该县交通局,就田某某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发现的执法问题现场送达检察建议,该县交通局负责人表示接受检察建议的内容,并以此为契机,对近十年的执法案件进行全面“体检”,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川渝协作“云上”解争议

  3月22日,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垫江县检察院与大竹县检察院、田某某三方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就田某某与垫江县交通局的行政争议案召开“云上”化解会,邀请重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县法院和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作为特邀化解员参加。

  综合考虑田某某无实质性故意不按时履行罚款的主观意愿和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垫江县交通局决定暂不执行加处罚款。

  “经过检察官的讲解,我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愿意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并撤回监督申请。”申请人田某某表示。现场,田某某通过转账的方式补交了罚款。至此,一场历时三年、跨越两省的行政争议得到化解。

  记者 杨雪 实习生 王亭羽 通讯员 刘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