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饶果)近日,涪陵区公安局龙桥派出所在对辖区长江水域治安巡逻工作中,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长江鱼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2条鲢鱼和1条草鱼共计约40斤,扣押网具1张。3名嫌疑人系同事和亲属关系,为解馋抱着侥幸相约去网鱼,不料被抓。 4月11日21时许,恰逢暴风雨天气,民警巡逻至龙桥街道石塔社区堡子村的一回水湾处,黑暗中的一束灯光引起夜巡民警的注意——有人在非法捕鱼。 江边地带是陡坡,杂草丛生,光线不好,在警力不充足的情况下,为了不打草惊蛇,6名民警辅警在夜色和风雨的掩护下,一步步摸索靠近,静待时机。 12日零点30分,民警闻令而动,两名嫌疑人当场就擒,另一名嫌疑人陈某伺机逃跑,民警跟着嫌疑人在三四米高的陡坡前纵身一跳,泥泞路上摔了爬起来又摔倒……经20余分钟的追赶,终将陈某截获。民警现场查获2条鲢鱼和1条草鱼共计约40斤,扣押网具1张。 经讯问,嫌疑人常某交代,11日当天他邀约同事张某和妹夫陈某一起去长江边捕鱼,虽然明知长江流域禁止非法捕捞,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到偏僻的回水湾捕捞,捕到3条平均10多斤的大鱼,准备一人分一条带回家吃。 常某还告诉民警,妹夫陈某身患癌症刚做完化疗在家休养,张某是厂里的同事,为了解馋,把亲人和同事送进了派出所,如今非常后悔,觉得对不住妹妹和同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相关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目前,3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涪陵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长江流域的巡查力度,对非法捕捞、非法垂钓等行为零容忍,市民切不可心怀侥幸,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