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十位一体”家庭教育联动机制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 2022-04-2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08

  本网讯(记者 杨雪 实习生 王亭羽)记者4月18日从巴南区了解到,为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在家庭教育的积极作用,合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巴南区妇联联合区法院、区教委、区民政局等10部门发布并实施了《重庆市巴南区十位一体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促进其实施落地落细落实,该《细则》成立“十位一体”联动协调小组及机制,由巴南区委政法委、区妇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关工委和各镇街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负责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推进家庭教育日常指导工作及成员单位间的联络与协调。

  “十位一体”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由信息共享制度、问题评估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统计台账制度组成。其中,各部门在指导家庭教育时,应评估其家庭教育问题的严重程度,并在24小时内将评估结果和案件基本信息发布到“多机构合作推进家庭教育信息平台”,以筛查高危案件,并对全部家庭教育案件进行分级管理和干预。

  评估结果为“低危”等级的,各部门相互协同,及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各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妇联组织、社会组织进行劝诫、教育、调解工作。评估结果为“中危”等级的,村(居)民自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妇联组织等对当事人进行定期跟踪回访;积极引导并协助当事人向有关机关申请庇护;民政部门及时提供庇护救助;司法行政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评估结果为“高危险”等级的,各部门除按“中危险”处置外,立即启动联席工作会议制度进行重点关注。

  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框架下,如果未成年人遭受家暴需要及时救济怎么办?记者了解到,巴南法院成立了专业化审理团队,指派2名联络员,与辖区28家派出所、23个镇街妇联组织等建立工作联络群,搭建工作联动平台,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从法院前移至基层组织。派出所对所有涉家庭暴力案件在报警回执中添加核查情况。经受害人同意,派出所、妇联组织协助受害人通过智慧法院平台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在线审核后予以签发,并通过智慧法院平台回传至申请人账户,委托派出所、妇联向当事人送达、执行、回访、帮扶和二次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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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十位一体”家庭教育联动机制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网讯(记者 杨雪 实习生 王亭羽)记者4月18日从巴南区了解到,为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在家庭教育的积极作用,合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巴南区妇联联合区法院、区教委、区民政局等10部门发布并实施了《重庆市巴南区十位一体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促进其实施落地落细落实,该《细则》成立“十位一体”联动协调小组及机制,由巴南区委政法委、区妇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关工委和各镇街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负责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推进家庭教育日常指导工作及成员单位间的联络与协调。

  “十位一体”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由信息共享制度、问题评估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统计台账制度组成。其中,各部门在指导家庭教育时,应评估其家庭教育问题的严重程度,并在24小时内将评估结果和案件基本信息发布到“多机构合作推进家庭教育信息平台”,以筛查高危案件,并对全部家庭教育案件进行分级管理和干预。

  评估结果为“低危”等级的,各部门相互协同,及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各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妇联组织、社会组织进行劝诫、教育、调解工作。评估结果为“中危”等级的,村(居)民自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妇联组织等对当事人进行定期跟踪回访;积极引导并协助当事人向有关机关申请庇护;民政部门及时提供庇护救助;司法行政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评估结果为“高危险”等级的,各部门除按“中危险”处置外,立即启动联席工作会议制度进行重点关注。

  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框架下,如果未成年人遭受家暴需要及时救济怎么办?记者了解到,巴南法院成立了专业化审理团队,指派2名联络员,与辖区28家派出所、23个镇街妇联组织等建立工作联络群,搭建工作联动平台,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从法院前移至基层组织。派出所对所有涉家庭暴力案件在报警回执中添加核查情况。经受害人同意,派出所、妇联组织协助受害人通过智慧法院平台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在线审核后予以签发,并通过智慧法院平台回传至申请人账户,委托派出所、妇联向当事人送达、执行、回访、帮扶和二次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