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醉驾不重视 再次醉驾受严惩

时间: 2022-04-2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91

  本网讯(通讯员 陶璨雄)都说“吃一亏,长一智”,而驾驶员李某却不长记性,于2020年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时隔两年后,他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渝北交巡警查获,他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4月20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新溉大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时,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驾驶员。民警对他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高达10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带该驾驶员到医院抽取静脉血化验血,随后带其回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李,今年39岁。当日晚上,李某为了参加聚会方便,将妻子的代步车开往渝北民安大道某火锅店与朋友聚餐,期间喝了5瓶啤酒。聚会还没结束,他又接到另外一朋友的电话,让他到渝北兴盛大道附近“喝二场”。当时,李某认为两地距离不远,便抱着侥幸驾车前往,结果在新溉大道被渝北交巡警查获。据了解,李某曾于2020年3月在江北区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被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缓刑的刑事处罚。而此次李某又醉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规定,他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李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鉴于其有危险驾驶的前科,此次李某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开车上路,必须守法,必须敬畏法律,切莫心存侥幸,以免受到法律严惩!此外,“一次酒驾,终身记录”,不论何时何地都不能再次酒驾,不然将会从重处罚。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一次醉驾不重视 再次醉驾受严惩

  本网讯(通讯员 陶璨雄)都说“吃一亏,长一智”,而驾驶员李某却不长记性,于2020年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时隔两年后,他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渝北交巡警查获,他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4月20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新溉大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时,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驾驶员。民警对他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高达10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带该驾驶员到医院抽取静脉血化验血,随后带其回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李,今年39岁。当日晚上,李某为了参加聚会方便,将妻子的代步车开往渝北民安大道某火锅店与朋友聚餐,期间喝了5瓶啤酒。聚会还没结束,他又接到另外一朋友的电话,让他到渝北兴盛大道附近“喝二场”。当时,李某认为两地距离不远,便抱着侥幸驾车前往,结果在新溉大道被渝北交巡警查获。据了解,李某曾于2020年3月在江北区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被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缓刑的刑事处罚。而此次李某又醉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规定,他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李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鉴于其有危险驾驶的前科,此次李某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开车上路,必须守法,必须敬畏法律,切莫心存侥幸,以免受到法律严惩!此外,“一次酒驾,终身记录”,不论何时何地都不能再次酒驾,不然将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