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云阳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系统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近日,云阳县修订印发了《云阳县行政执法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5章23条,分为总则、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和附则,贯彻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和包容审慎监管政策,着重从涉企执法检查原则、主体、范围、方式、程序等方面,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作出了系统性规定。此次修订,主要围绕完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健全联合检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作进一步细致规定,着力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检查扰企等情况发生。 下一步,云阳县将多举措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工作,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制度,逐步完善联合检查机制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共享机制,复制推广“综合查一次”经验;创新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方式和手段,探索非现场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提升监管效能;通过《办法》的施行,进一步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规范化水平,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持和保障。 通讯员 扶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