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准驾不符 以身试法被查处

时间: 2022-05-1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63

  本网讯(通讯员 毛小进)众所周知,驾车上路,需持有与相应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但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5月3日,驾驶员王某就因心存侥幸,持C1驾照开摩托车被查处。

  当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富明路设卡检查酒驾时,一辆黑色摩托车在距离卡点约5米处突然停下掉头,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将拦截,并责令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酒驾、毒驾的嫌疑。当民警要求他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这名驾驶员神情紧张,不愿出示证件,并声称自己赶时间,催促民警放行。通过系统查询,民警发现这名驾驶员姓王,只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没有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资格。

  见事情败露,王某承认了事实。王某告知民警,他是一名送货员,平时只开小型货车,当天他下班后回到木耳家中,突然接到客户电话,让他将一个快递包裹送往金科空港城,他想到路程不远,便用老婆代步用的摩托车送货。结果,刚行驶不久就被查获。

  民警对王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对王某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记9分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准驾不符是指驾驶人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资格与所驾驶的车辆车型不相符合的行为。由于机动车具有危险性,在不具备熟练操控能力,没有考取相应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准驾不符机动车上路行驶,势必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巨大安全危险。同时,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出行请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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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准驾不符 以身试法被查处

  本网讯(通讯员 毛小进)众所周知,驾车上路,需持有与相应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但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5月3日,驾驶员王某就因心存侥幸,持C1驾照开摩托车被查处。

  当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富明路设卡检查酒驾时,一辆黑色摩托车在距离卡点约5米处突然停下掉头,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将拦截,并责令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酒驾、毒驾的嫌疑。当民警要求他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这名驾驶员神情紧张,不愿出示证件,并声称自己赶时间,催促民警放行。通过系统查询,民警发现这名驾驶员姓王,只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没有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资格。

  见事情败露,王某承认了事实。王某告知民警,他是一名送货员,平时只开小型货车,当天他下班后回到木耳家中,突然接到客户电话,让他将一个快递包裹送往金科空港城,他想到路程不远,便用老婆代步用的摩托车送货。结果,刚行驶不久就被查获。

  民警对王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对王某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记9分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准驾不符是指驾驶人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资格与所驾驶的车辆车型不相符合的行为。由于机动车具有危险性,在不具备熟练操控能力,没有考取相应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准驾不符机动车上路行驶,势必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巨大安全危险。同时,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出行请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