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彭洁)买酒时为了知道酒是否好喝,现场喝了一点,可就是喝的这一点,却让涪陵一男子被查出酒驾。 5月7日,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桥大队民警在蔺两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当民警在对一名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发现对方说话带有酒气,随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我只是买酒的时候顺便喝了一点尝尝味道,怎么就算酒驾了?”驾驶员杨某觉得自己喝得不多,自我感觉意识还算清晰,没想到竟然成了酒驾。可无论是原因,杨某都必须为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付出代价。随后,民警对杨某进行批评教育,讲解酒后驾驶的危害性,杨某也因酒后驾车被处以了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处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无论在什么场合,一旦喝了酒就千万不要驾车上路,驾驶人千万不要以喝得不多,自我判断意识是否清晰作为能否开车的标准。 牢记“无论喝什么酒、开什么车、走哪条路”,都一定不能酒后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