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朱越)明明吃饭的地方离家只有700米,可喝了酒的黄某偏偏要酒后驾车回家,结果刚上路就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处罚。 5月19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民警在武陵路设卡检查酒驾时,对一辆蓝色轿车进行检查。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式测试,结果为75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见到检测结果,驾驶员抱怨道,“眼看我就要到家门口了,还被查出酒驾!警察同志,我真的就开了几百米啊!唉,早晓得这样,我就走路回家哦!”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黄,当天晚上7点,黄某下班后驾车来到电子校餐饮街参加朋友聚会,期间喝了3瓶啤酒。晚上9点,聚会结束,他本想到就把车停在饭店附近,自己步行700米回家,可他又嫌走路太累,便抱着侥幸驾车回家。当他驾车沿着龙华大道往武陵路方向行驶行驶约500米,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黄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他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后疲倦不愿走路或者不愿意请代驾,可选择乘坐出租车回家,切莫以距离近等任何理由酒后开车,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