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啤酒“漱漱口” 罚款吊销+行拘

时间: 2022-05-2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61

  本网讯(通讯员 敖文娣)5月22日,江北区一营运车驾驶员在招揽业务过程中喝了一瓶酒,自认为不算酒驾,没想到被交巡警查获,交巡警对其错误想法提出了批评。

  当晚,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鱼五复公巡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违法行为整治。21时左右,一辆白色小型新能源客车驶入卡点,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快速检测,结果显示“有酒精”,遂立即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3mg/100mg,已涉嫌酒后驾驶。

  据驾驶员张某陈述,自己是某公司网约车驾驶员,当天业务较好,跑了300多元,心情不错,于是晚上和朋友一起在某面庄吃面时,喝了一瓶啤酒。张某感觉自己酒量不错,喝一瓶啤酒权当“漱漱口”。吃完面喝完酒,张某便驾车到龙兴服务区充电后,准备驾车回家休息,结果却在离家不到200米的地方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张某对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无异议,并再三向民警表示一瓶啤酒对自己而言最多只能算是“漱漱口”,根本不存在酒驾的问题。民警对张某的荒唐言论提出严肃批评,并依法暂扣其驾驶证,告知其15日之内到执法室接受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张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日行政拘留。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一瓶啤酒“漱漱口” 罚款吊销+行拘

  本网讯(通讯员 敖文娣)5月22日,江北区一营运车驾驶员在招揽业务过程中喝了一瓶酒,自认为不算酒驾,没想到被交巡警查获,交巡警对其错误想法提出了批评。

  当晚,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鱼五复公巡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违法行为整治。21时左右,一辆白色小型新能源客车驶入卡点,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快速检测,结果显示“有酒精”,遂立即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3mg/100mg,已涉嫌酒后驾驶。

  据驾驶员张某陈述,自己是某公司网约车驾驶员,当天业务较好,跑了300多元,心情不错,于是晚上和朋友一起在某面庄吃面时,喝了一瓶啤酒。张某感觉自己酒量不错,喝一瓶啤酒权当“漱漱口”。吃完面喝完酒,张某便驾车到龙兴服务区充电后,准备驾车回家休息,结果却在离家不到200米的地方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张某对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无异议,并再三向民警表示一瓶啤酒对自己而言最多只能算是“漱漱口”,根本不存在酒驾的问题。民警对张某的荒唐言论提出严肃批评,并依法暂扣其驾驶证,告知其15日之内到执法室接受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张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