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

时间: 2022-05-2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62

  写下这个题目,我突然反问自己:躲避什么?

  脑子里不假思索地回答:躲避某些人。

  为什么躲避?是不敢面对?还是我有社交恐惧症?

  不是。为了自己的健康,要坚持躲避他们!

  一年又一年,一月又一月,一天又一天,只要我准备走出家门,就不由自主地绷紧心弦。从反锁家门到楼道等电梯起,就睁大眼睛、竖起耳朵,如警犬般煽动鼻翼,灵敏地“监控”周遭,捕捉对我的健康不利吸烟者。他们就是我躲避或防备的对象!二十多年来,只要进入楼梯间、小区、公共区域,我均如此警觉。我始终牢记老祖宗传下来的“惹不起、躲得起”,只要远远看见有人吸烟,或者闻到有烟味儿,就另择它路,或快步超过。

  每天,大街小巷上行驶的摩托车、货车、轿车……一些驾驶者一手拿烟,一手握方向盘,每吸一口,就把烟蒂抖落在车窗外,一些外卖小哥、送货哥们即使在雨天,双手握着方向盘或手里提着货物,嘴里也不忘叼着一根燃着的香烟。

  其实,曾经我也是个烟民,由于经常咽炎,特别是两个朋友的喉道部位因长年吸烟癌变不得不停止吸烟的事情,深深地刺激了我,所以我决定戒烟,并坚定地走在戒烟的路上,日积月累,造就了对烟味、烟雾的别样敏感和内心的极力排斥,以至于对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陌生人,我时常善意制止,而且颇有效果。

  经常在进出电梯时,见到叼着香烟正要跨进门的小伙子,我都劝他掐灭,或者吸完了再进去,免得污染他人也污染自己。以前,电梯里没有“请勿吸烟”的警示,我给物管公司打电话反映,很快就在电梯里贴上了。

  仔细观察,一些退休的烟民,在家里是不吸烟的模范,离开家就拿起烟,迫不及待地点上火,猛吸。看那样子,就像几天几夜没吃饭的饥民,可他们在窗明几净、空气清新的家里待着不吸烟,不也是过来了吗?出门却全然不顾旁人的感受。

  这些年,我看见过成百上千对年轻的、中年的、老年的男女相伴走在一起,有的还带着年幼的孩子,男人拿着烟怡然自得地吸着,吐出的烟雾首先在他身旁的女人头上、脸上缭绕、飘散,我从没见过这些女人阻止、干涉,他们就这样“享受”着二手烟。不时听到有女性,特别是中年女性患肺癌,我想,其中就有经常“享受”二手烟而慢慢招致的吧……

  每次出门,我都如临大敌般提高警惕,一旦发现吸烟者,就想尽办法躲避,但有时候也没有办法,只有硬着头皮忍受。单位上离退休的老同志一年总要相聚几次,其中的烟民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会议室不吸烟,但散会后就迫不及待地互相敬烟。好几次,等我躲过他们去到吃饭地儿,席桌已经坐满,唯有一桌还有余位,但那里几个人吐出的“烟圈”又使我望而却步。为了填饱肚子,只得去!

  还有一种情况就更没办法了。难免有工作或朋友之间的聚会,吸烟的老同志想要我和他们挨着坐一起,这时,大家彻底放开,左边是烟枪,右边也是烟枪,那进入我鼻孔的烟雾,也许比我自己拿支烟吸的还多。三下五除二,赶紧吃完走人?不行!多年养成的礼仪,使得我耐着性子忍受。

  当然,我也有强硬的时候。那是几年前,某单位邀请我写一个不在世的晚清某著名武官之后。为了获得更多的素材,他在北京工作的儿子,带着博士生专门来重庆接受我的采访。我俩在酒店大堂茶吧访谈,他拿出一包香烟,抽出一支,递给我。我摇摇手,表示不吸烟。他塞到自己嘴里,掏出打火机,就要点燃,我立即阻止:“你是客人,旁边的服务员不好拒绝你;如果你吸烟,她会被酒店罚款的,你去大堂外面吸吧。”晚饭时,他和几个中老年同志酒不离口、烟不离手,房间里烟雾弥漫。我不愿久待,匆匆吃完饭告别,逃也似地出来,猛吸几口路边的空气,顿觉清新不少。不久后的一天,那个博士学生给我发来短信:“昨天凌晨一点多钟,老师在办公室猝死。”

  据报道,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球烟草流行每年使近600万人丧命,其中有60多万非吸烟者因吸入二手烟雾而失去生命;每3个吸烟者中就有1个死于吸烟相关疾病,吸烟者的平均寿命比非吸烟者缩短10年。

  庆幸的是《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公共场所的范围,条例予以明确表示:“公众可以进出的场所或者供集体使用的场所,包括餐饮服务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公众娱乐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公用电梯等。”条例所称的吸烟,是指吸入并呼出烟草的烟雾或者电子烟气雾的行为。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视为吸烟。

  自该条例颁布以来,许多吸烟者都逐步自觉遵守。我默默地期盼,更多的吸烟者加入到“自觉遵守”的队伍中来,这样,我和像我一样的人不必再时时警惕和躲避,从而回归自然!

  ◎ 李显福(作者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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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

  写下这个题目,我突然反问自己:躲避什么?

  脑子里不假思索地回答:躲避某些人。

  为什么躲避?是不敢面对?还是我有社交恐惧症?

  不是。为了自己的健康,要坚持躲避他们!

  一年又一年,一月又一月,一天又一天,只要我准备走出家门,就不由自主地绷紧心弦。从反锁家门到楼道等电梯起,就睁大眼睛、竖起耳朵,如警犬般煽动鼻翼,灵敏地“监控”周遭,捕捉对我的健康不利吸烟者。他们就是我躲避或防备的对象!二十多年来,只要进入楼梯间、小区、公共区域,我均如此警觉。我始终牢记老祖宗传下来的“惹不起、躲得起”,只要远远看见有人吸烟,或者闻到有烟味儿,就另择它路,或快步超过。

  每天,大街小巷上行驶的摩托车、货车、轿车……一些驾驶者一手拿烟,一手握方向盘,每吸一口,就把烟蒂抖落在车窗外,一些外卖小哥、送货哥们即使在雨天,双手握着方向盘或手里提着货物,嘴里也不忘叼着一根燃着的香烟。

  其实,曾经我也是个烟民,由于经常咽炎,特别是两个朋友的喉道部位因长年吸烟癌变不得不停止吸烟的事情,深深地刺激了我,所以我决定戒烟,并坚定地走在戒烟的路上,日积月累,造就了对烟味、烟雾的别样敏感和内心的极力排斥,以至于对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陌生人,我时常善意制止,而且颇有效果。

  经常在进出电梯时,见到叼着香烟正要跨进门的小伙子,我都劝他掐灭,或者吸完了再进去,免得污染他人也污染自己。以前,电梯里没有“请勿吸烟”的警示,我给物管公司打电话反映,很快就在电梯里贴上了。

  仔细观察,一些退休的烟民,在家里是不吸烟的模范,离开家就拿起烟,迫不及待地点上火,猛吸。看那样子,就像几天几夜没吃饭的饥民,可他们在窗明几净、空气清新的家里待着不吸烟,不也是过来了吗?出门却全然不顾旁人的感受。

  这些年,我看见过成百上千对年轻的、中年的、老年的男女相伴走在一起,有的还带着年幼的孩子,男人拿着烟怡然自得地吸着,吐出的烟雾首先在他身旁的女人头上、脸上缭绕、飘散,我从没见过这些女人阻止、干涉,他们就这样“享受”着二手烟。不时听到有女性,特别是中年女性患肺癌,我想,其中就有经常“享受”二手烟而慢慢招致的吧……

  每次出门,我都如临大敌般提高警惕,一旦发现吸烟者,就想尽办法躲避,但有时候也没有办法,只有硬着头皮忍受。单位上离退休的老同志一年总要相聚几次,其中的烟民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会议室不吸烟,但散会后就迫不及待地互相敬烟。好几次,等我躲过他们去到吃饭地儿,席桌已经坐满,唯有一桌还有余位,但那里几个人吐出的“烟圈”又使我望而却步。为了填饱肚子,只得去!

  还有一种情况就更没办法了。难免有工作或朋友之间的聚会,吸烟的老同志想要我和他们挨着坐一起,这时,大家彻底放开,左边是烟枪,右边也是烟枪,那进入我鼻孔的烟雾,也许比我自己拿支烟吸的还多。三下五除二,赶紧吃完走人?不行!多年养成的礼仪,使得我耐着性子忍受。

  当然,我也有强硬的时候。那是几年前,某单位邀请我写一个不在世的晚清某著名武官之后。为了获得更多的素材,他在北京工作的儿子,带着博士生专门来重庆接受我的采访。我俩在酒店大堂茶吧访谈,他拿出一包香烟,抽出一支,递给我。我摇摇手,表示不吸烟。他塞到自己嘴里,掏出打火机,就要点燃,我立即阻止:“你是客人,旁边的服务员不好拒绝你;如果你吸烟,她会被酒店罚款的,你去大堂外面吸吧。”晚饭时,他和几个中老年同志酒不离口、烟不离手,房间里烟雾弥漫。我不愿久待,匆匆吃完饭告别,逃也似地出来,猛吸几口路边的空气,顿觉清新不少。不久后的一天,那个博士学生给我发来短信:“昨天凌晨一点多钟,老师在办公室猝死。”

  据报道,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球烟草流行每年使近600万人丧命,其中有60多万非吸烟者因吸入二手烟雾而失去生命;每3个吸烟者中就有1个死于吸烟相关疾病,吸烟者的平均寿命比非吸烟者缩短10年。

  庆幸的是《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公共场所的范围,条例予以明确表示:“公众可以进出的场所或者供集体使用的场所,包括餐饮服务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公众娱乐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公用电梯等。”条例所称的吸烟,是指吸入并呼出烟草的烟雾或者电子烟气雾的行为。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视为吸烟。

  自该条例颁布以来,许多吸烟者都逐步自觉遵守。我默默地期盼,更多的吸烟者加入到“自觉遵守”的队伍中来,这样,我和像我一样的人不必再时时警惕和躲避,从而回归自然!

  ◎ 李显福(作者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