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头盔便上路 驾乘共同偿苦果

时间: 2022-06-2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09

  本网讯(通讯员 张双)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只要受到碰撞就很容易造成损伤,因此驾乘摩托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然而有驾驶员心存侥幸不戴头盔,结果发生车祸很受伤。

  6月11日,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永川区五洲城路段,一辆小轿车左转弯时与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有人受伤,请交巡警出警处理。

  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对现场进行勘察,现场未发现摩托车头盔,摩托车驾驶员及其同乘人员头部均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经了解,代某驾驶小轿车左转弯时未注意观察避让,谢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直行,避让不及撞上了小轿车,造成摩托车驾驶员谢某及同乘人员3人受伤,两车受损。民警根据相关法规,判定小轿车驾驶员代某转弯未让直行,在该事故负全部责任。

  但在该事故中,由于摩托车驾驶员谢某及同乘人员均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导致3人在撞倒后头部着地受伤,颅骨多处骨折,面部大面积擦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超员载人及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300元,记1分,并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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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头盔便上路 驾乘共同偿苦果

  本网讯(通讯员 张双)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只要受到碰撞就很容易造成损伤,因此驾乘摩托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然而有驾驶员心存侥幸不戴头盔,结果发生车祸很受伤。

  6月11日,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永川区五洲城路段,一辆小轿车左转弯时与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有人受伤,请交巡警出警处理。

  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对现场进行勘察,现场未发现摩托车头盔,摩托车驾驶员及其同乘人员头部均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经了解,代某驾驶小轿车左转弯时未注意观察避让,谢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直行,避让不及撞上了小轿车,造成摩托车驾驶员谢某及同乘人员3人受伤,两车受损。民警根据相关法规,判定小轿车驾驶员代某转弯未让直行,在该事故负全部责任。

  但在该事故中,由于摩托车驾驶员谢某及同乘人员均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导致3人在撞倒后头部着地受伤,颅骨多处骨折,面部大面积擦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超员载人及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300元,记1分,并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