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彭洁)酒后驾车、无证驾驶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近日,涪陵一名男子怀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不仅酒后驾驶摩托车,还是无证又超载,最终拘留、罚款一样少不了。 6月15日,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武陵山勤务大队民警在涪陵区白涛街道山窝街上设卡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时,一辆违规加装遮阳伞并超员(准载2人,实载3人)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朝民警方向驶来,当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的过程中,摩托车驾驶员却驾车绕行,想躲避民警的检查,最终被民警及时拦停下来。接下来,当民警要求摩托车驾驶员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时,摩托车驾驶员却称证件均放在家中。就在民警与摩托车驾驶员交谈的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其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于是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1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进一步调查,摩托车驾驶员盛某分别于2011年12月,2020年1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其机动车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当天中午盛某在家中喝了大约一两白酒及一瓶啤酒,下午4时许便驾驶渝D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家中出发到山窝街上接人回家,结果在回家的途中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 民警对盛某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摩托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摩托车违规加装遮阳伞等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4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