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生态环境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创秀山碧水蓝天

时间: 2022-06-2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64

检查渣场整治项目
 

梅江河畔秀城美

  近年来,秀山县生态环境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生态环境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有序推进锰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2年5月底,城区空气优良天数148天,优良率99.3%;PM2.5平均浓度30.1微克/立方米。与2021年同期比较,优良天数增加8天,PM2.5平均浓度下降7.5微克/立方米。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精准淘汰锰业落后产能

  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到生态环境工作全过程。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注重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过去,秀山锰业曾是湖南、贵州的“金三角”,锰业是该县财政收入的半壁河山。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执行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指示精神,坚持综合施策,狠抓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工作方案》要求,多措并举,举全县人力、物力、财力,把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全县29家锰矿开采企业,全部停产自然淘汰;19家电解锰企业自然淘汰停产,还原了全县绿水青山新貌。

  坚持践行“两山论”

  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

  在打好蓝天保卫战上,该局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完成机动车路检1087家,淘汰、替换老旧车531辆;完成10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清理和喷码管理。编制完成2019~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工作部署,强化完成30家涉气小微企业治理,发放臭氧告知书1000余份,督促企业完成年度碳排放履约;加强扬尘治理,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红黄绿牌”公示制度》,联合开展不定期巡查,共出动执法巡查人员500余人次;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联合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车辆400余车次,劝导和规范城区烧烤夜市等摊点4000余次;加强烟花爆竹监管,督促协助相关部门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59件,行政拘留61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8269件,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3件,开展燃放告知500余次,签订告知书540份。

  在打好碧水保卫战中,配合完成《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保护立法;与酉阳县签订第二轮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编制完成《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强化饮用水水源管理,完成剩余55个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河长制,各级河长开展河道巡查500余次,及时清理梅江河城区段水面及两岸垃圾;加强医疗废水管理,完成县工业园区集中医学观察点医疗废水设施项目建设,指导疫情隔离点医疗废物转运和医疗废水规范化处置。

  在打好净土保卫战的同时,全面调查摸底编制方案,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排查“十四五”期间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27家,并建立污染源整治清单;编制完成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序时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3年行动,建立并发布全县疑似污染地块名录15块。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工作试点,完成42家医疗机构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生态保护修复和噪声污染防治同时纳入全年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021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4天,优良率97%,同比增加3天,创历史最佳纪录;PM2.5平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10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县域9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梅江河获评“重庆市美丽河湖”称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土壤、声、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县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坚持依法治理

  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该局坚持依法治理,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在加大锰矿开采企业和电解锰企业监管力度上,2021年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企业500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件、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件,严守环境安全底线;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企业129家次,督促89家排污单位完成2020年度许可证执行情况报告。查处行政处罚案件34件,作出处罚决定30件,共处以罚款228.652万元,停产整治案件3件,移送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1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件。完成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应急工作,积极有效妥善响应酉阳龙潭未遂突发环境事件。开展“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积极做好“南阳实践”推广试点工作,开展“两会一节”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223家次。完成40家环境风险企业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与酉阳、松桃、花垣生态环境部门签订《共同应对跨界流域(区域)环境污染及突发事件框架协议》。推进跨省流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开展“2021年交通事故危化品泄漏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积极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事项406件,办结率100%。

  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吴岑岑

  图片由秀山县生态环境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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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生态环境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创秀山碧水蓝天

检查渣场整治项目
 

梅江河畔秀城美

  近年来,秀山县生态环境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生态环境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有序推进锰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2年5月底,城区空气优良天数148天,优良率99.3%;PM2.5平均浓度30.1微克/立方米。与2021年同期比较,优良天数增加8天,PM2.5平均浓度下降7.5微克/立方米。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精准淘汰锰业落后产能

  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到生态环境工作全过程。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注重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过去,秀山锰业曾是湖南、贵州的“金三角”,锰业是该县财政收入的半壁河山。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执行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指示精神,坚持综合施策,狠抓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工作方案》要求,多措并举,举全县人力、物力、财力,把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全县29家锰矿开采企业,全部停产自然淘汰;19家电解锰企业自然淘汰停产,还原了全县绿水青山新貌。

  坚持践行“两山论”

  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

  在打好蓝天保卫战上,该局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完成机动车路检1087家,淘汰、替换老旧车531辆;完成10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清理和喷码管理。编制完成2019~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工作部署,强化完成30家涉气小微企业治理,发放臭氧告知书1000余份,督促企业完成年度碳排放履约;加强扬尘治理,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红黄绿牌”公示制度》,联合开展不定期巡查,共出动执法巡查人员500余人次;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联合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车辆400余车次,劝导和规范城区烧烤夜市等摊点4000余次;加强烟花爆竹监管,督促协助相关部门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59件,行政拘留61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8269件,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3件,开展燃放告知500余次,签订告知书540份。

  在打好碧水保卫战中,配合完成《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保护立法;与酉阳县签订第二轮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编制完成《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强化饮用水水源管理,完成剩余55个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河长制,各级河长开展河道巡查500余次,及时清理梅江河城区段水面及两岸垃圾;加强医疗废水管理,完成县工业园区集中医学观察点医疗废水设施项目建设,指导疫情隔离点医疗废物转运和医疗废水规范化处置。

  在打好净土保卫战的同时,全面调查摸底编制方案,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排查“十四五”期间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27家,并建立污染源整治清单;编制完成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序时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3年行动,建立并发布全县疑似污染地块名录15块。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工作试点,完成42家医疗机构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生态保护修复和噪声污染防治同时纳入全年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021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4天,优良率97%,同比增加3天,创历史最佳纪录;PM2.5平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10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县域9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梅江河获评“重庆市美丽河湖”称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土壤、声、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县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坚持依法治理

  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该局坚持依法治理,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在加大锰矿开采企业和电解锰企业监管力度上,2021年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企业500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件、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件,严守环境安全底线;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企业129家次,督促89家排污单位完成2020年度许可证执行情况报告。查处行政处罚案件34件,作出处罚决定30件,共处以罚款228.652万元,停产整治案件3件,移送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1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件。完成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应急工作,积极有效妥善响应酉阳龙潭未遂突发环境事件。开展“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积极做好“南阳实践”推广试点工作,开展“两会一节”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223家次。完成40家环境风险企业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与酉阳、松桃、花垣生态环境部门签订《共同应对跨界流域(区域)环境污染及突发事件框架协议》。推进跨省流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开展“2021年交通事故危化品泄漏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积极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事项406件,办结率100%。

  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吴岑岑

  图片由秀山县生态环境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