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3年多审理涉老诈骗案件112件,涉案金额12亿余元

时间: 2022-07-0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94

优化流程从严打击养老诈骗

重庆法院3年多审理涉老诈骗案件112件,涉案金额12亿余元
 

南岸区法院开庭审理养老诈骗案件并当庭宣判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6月30日,记者从重庆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涉老诈骗案件112件439人,涉案金额12亿余元,已审结91件380人,累计挽回经济损失1.2亿余元,扣押处置房屋等不动产100余套。

  我市养老诈骗犯罪呈现4个特点

  “从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我们发现我市养老诈骗犯罪主要具有4个特点。”市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澜平介绍道。

  犯罪类型多样化,由传统的集中于单一领域向涉老全领域转变。据统计,重庆法院审理的养老诈骗案件中已经出现养老保险诈骗、养老项目诈骗、养老服务诈骗及非法集资陷阱等多种类型。

  犯罪手段智能化,由传统的面对面实施养老诈骗,向利用电信网络技术实施诈骗转变。

  犯罪结构组织化,由个体犯罪向团伙犯罪、集团犯罪转变。法院通过审理发现,养老诈骗犯罪组织化、产业化趋势明显,犯罪分子往往通过成立公司,招募工作人员,分工配合运作,呈现高度的组织化、公司化和专业化。

  犯罪后果叠加化,由个人财产损失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转变。随着全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借养老之名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呈多发、高发之势,而且案件涉及的被害人人数众多。

  今年全市法院审结24件一审养老诈骗案件

  据了解,针对养老诈骗犯罪的新特点和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全市法院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改进工作方法,从重从严从快审理养老诈骗案件,坚持追赃挽损最大化,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全市法院以社区乡镇、老年大学、养老机构为重点,结合重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特点,依托重庆独有的“一街镇一法官”机制、车载便民法庭,深入社区超市、走进田坝集市开展宣传。目前,已累计开展专项宣传活动154场次,制发宣传品5万余份,覆盖人群70余万人。同时,全市法院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等6类侵犯老年人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24件一审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判处42名被告人刑罚,其中11人被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被依法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全市法院优化立审执流程衔接,构建养老诈骗案件立案、移送“绿色通道”,逐案制定案件办理进度表,充分运用远程视频技术解决开庭难问题。目前,基本实现了养老诈骗一审案件原则“清零”的阶段性目标。

  发布会上,市高法院还发布了养老诈骗犯罪10个典型案例。同日,市一中法院、市五中法院和南岸区、渝北区、大足区、巫溪县等10个区县法院统一行动,分别对14件一审和2件二审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28名被告人受到依法严惩,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1人。

  相关案例:

  伪造手续帮人办退休

  骗取社保金190万元

  专门找临近50岁的女性,收取好处费后,伪造材料,违规办理退休手续,骗取社保金190万余元。6月30日,该案在南岸区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涉案9人均被判刑。

  童某、吴某与王某(另案处理)于2018年4月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力公司”),并招募刘某为业务主管。

  从2019年开始,该公司伙同张某、骆某、沈某、周某、代某、黄某等人,以杨某等临近50岁的女性为特定业务对象,在收取每人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好处费后,虚构杨某等人为公司员工,并伪造杨某等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派遣杨某等到其他公司上班的劳务派遣单、工资流水等,使杨某等人在个人承担全部社保和工资费用的情况下,以该单位职工身份参与社会保险,继而帮助杨某等原本在55岁方可享受退休社保待遇的居民,在50岁时违规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提前领取退休工资的目的。

  在该过程中,由黄某、代某等末端中介收取杨某等人的身份资料和好处费,经周某、沈某、骆某、张某等,逐级流转至该人力公司,再由其向相关的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申办退休手续。截至2021年5月,该人力公司通过上述方法先后为85人申请办理了退休手续,骗取社保金190万余元,造成国家社保资金损失159万余元。

  南岸区法院审理认为,童某、吴某等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共同骗取国家社保资金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为此,法院按照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依法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三十万元至五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责令童某、吴某、刘某某共同退赔被骗社保资金159万余元,张某、骆某等人分别在各自犯罪数额范围内承担共同退赔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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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3年多审理涉老诈骗案件112件,涉案金额12亿余元

优化流程从严打击养老诈骗

重庆法院3年多审理涉老诈骗案件112件,涉案金额12亿余元
 

南岸区法院开庭审理养老诈骗案件并当庭宣判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6月30日,记者从重庆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涉老诈骗案件112件439人,涉案金额12亿余元,已审结91件380人,累计挽回经济损失1.2亿余元,扣押处置房屋等不动产100余套。

  我市养老诈骗犯罪呈现4个特点

  “从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我们发现我市养老诈骗犯罪主要具有4个特点。”市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澜平介绍道。

  犯罪类型多样化,由传统的集中于单一领域向涉老全领域转变。据统计,重庆法院审理的养老诈骗案件中已经出现养老保险诈骗、养老项目诈骗、养老服务诈骗及非法集资陷阱等多种类型。

  犯罪手段智能化,由传统的面对面实施养老诈骗,向利用电信网络技术实施诈骗转变。

  犯罪结构组织化,由个体犯罪向团伙犯罪、集团犯罪转变。法院通过审理发现,养老诈骗犯罪组织化、产业化趋势明显,犯罪分子往往通过成立公司,招募工作人员,分工配合运作,呈现高度的组织化、公司化和专业化。

  犯罪后果叠加化,由个人财产损失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转变。随着全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借养老之名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呈多发、高发之势,而且案件涉及的被害人人数众多。

  今年全市法院审结24件一审养老诈骗案件

  据了解,针对养老诈骗犯罪的新特点和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全市法院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改进工作方法,从重从严从快审理养老诈骗案件,坚持追赃挽损最大化,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全市法院以社区乡镇、老年大学、养老机构为重点,结合重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特点,依托重庆独有的“一街镇一法官”机制、车载便民法庭,深入社区超市、走进田坝集市开展宣传。目前,已累计开展专项宣传活动154场次,制发宣传品5万余份,覆盖人群70余万人。同时,全市法院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等6类侵犯老年人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24件一审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判处42名被告人刑罚,其中11人被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被依法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全市法院优化立审执流程衔接,构建养老诈骗案件立案、移送“绿色通道”,逐案制定案件办理进度表,充分运用远程视频技术解决开庭难问题。目前,基本实现了养老诈骗一审案件原则“清零”的阶段性目标。

  发布会上,市高法院还发布了养老诈骗犯罪10个典型案例。同日,市一中法院、市五中法院和南岸区、渝北区、大足区、巫溪县等10个区县法院统一行动,分别对14件一审和2件二审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28名被告人受到依法严惩,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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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造手续帮人办退休

  骗取社保金190万元

  专门找临近50岁的女性,收取好处费后,伪造材料,违规办理退休手续,骗取社保金190万余元。6月30日,该案在南岸区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涉案9人均被判刑。

  童某、吴某与王某(另案处理)于2018年4月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力公司”),并招募刘某为业务主管。

  从2019年开始,该公司伙同张某、骆某、沈某、周某、代某、黄某等人,以杨某等临近50岁的女性为特定业务对象,在收取每人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好处费后,虚构杨某等人为公司员工,并伪造杨某等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派遣杨某等到其他公司上班的劳务派遣单、工资流水等,使杨某等人在个人承担全部社保和工资费用的情况下,以该单位职工身份参与社会保险,继而帮助杨某等原本在55岁方可享受退休社保待遇的居民,在50岁时违规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提前领取退休工资的目的。

  在该过程中,由黄某、代某等末端中介收取杨某等人的身份资料和好处费,经周某、沈某、骆某、张某等,逐级流转至该人力公司,再由其向相关的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申办退休手续。截至2021年5月,该人力公司通过上述方法先后为85人申请办理了退休手续,骗取社保金190万余元,造成国家社保资金损失159万余元。

  南岸区法院审理认为,童某、吴某等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共同骗取国家社保资金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为此,法院按照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依法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三十万元至五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责令童某、吴某、刘某某共同退赔被骗社保资金159万余元,张某、骆某等人分别在各自犯罪数额范围内承担共同退赔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