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说的是驾驶员驾车通过信号灯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信号灯提示,红灯停绿灯行。但总有一些驾驶员心存侥幸,闯红灯通过路口惹出车祸。 7月4日1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南北大道斑竹湾信号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白色轿车骑在中央隔离带上,车头被撞坏,一辆小型客车停在道路中间。两名驾驶员在道路旁你一言、我一语,争得面红耳赤。民警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设置好警戒区域,随即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对于事故责任划分,双方司机各执一词,都指责是对方抢红灯行驶造成。民警通过调取行车记录仪,发现这起事故是白色小轿车驾驶员闯红灯抢行,与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相撞。看到证据,刚才还咄咄逼人的轿车司机脸色大变,顿时沉默不语。 小轿车司机姓严,当天下班后,一路上急速行驶,当行驶至南北大道斑竹湾信号灯路口时,正好该灯控由黄灯变为红灯。他急着赶路,心想闯个红灯应该问题不大,于是便闯红灯抢行。没想到,他驾车刚行驶十字路口,一辆白色小型客车正常向左掉头进入路口,他为了避让小客车,向左猛打方向盘,径直冲上了绿化带。严某觉得自己是为了避让这辆小客车才引发的事故,便开始耍赖找客车司机索赔,以为可以蒙混过关,谁知车内的行车记录仪还原了事情的真相。所幸事故中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因此次事故是严某闯红灯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1万余元,均由严某承担。民警对严某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对严某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闯红灯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但威胁自身安全,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司机驾车上路,安全第一,千万不要图一时方便,抢一点时间,就忽略道路交通安全。切记“抢”时间不可取,违法违规更不可取,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