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实习生 徐云渝) 常言事不过三,近日,沙坪坝区一男子第三次酒驾被查,民警将依法给予他罚款1500元、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7月13日凌晨,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民警在天梨路例行开展酒驾查处执法时,拦停一辆往杨公桥方向行驶的摩托车,驾驶员易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4mg/100ml,涉嫌酒驾。 民警进一步核查易某身份,发现其分别在2018年、2021年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现处于无证驾驶状态。 后据易某交代,当天晚上下班后,他和朋友在汉渝路体育馆某饭店聚餐,席间大约喝了两瓶啤酒,饭后想着回家路程不远,便心存侥幸骑车回家,不料途中被民警查获。 民警介绍,易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将依法给予其罚款1500元、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