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人查车查企业 严把安全源头关

时间: 2022-08-0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27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百日大整治”工作,我市即日起开展全市道路货运行业交通安全专项整治,8月底前排查从业驾驶人是否有吸毒行为及精神病、癫痫等影响驾驶安全的严重疾病,有效预防和减少货运车辆事故的发生。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道路运输亡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降”,但道路货运事故占比大,暴露出部分货运企业主体责任缺失、配载企业管理责任缺位、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对此,市交巡警总队要求,全市货运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压紧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在车辆动态监管方面,要定期对车辆GPS装置进行例行检查,及时发现装置损坏或人为屏蔽等情况,合理设置车速、线路和驾驶时长的限值。在车辆维护保养方面,要以刹车片磨损、“光板胎”、不同花纹轮胎混装等易发隐患为重点,严格落实每6个月维护保养和日常维护要求,严查二级维护造假。在驾驶人资质审查方面,要在8月底前对从业驾驶人吸毒史及精神病、癫痫等影响驾驶安全的严重疾病,开展一次全面排查,严把从业关口。

  同时,要开展车辆准入“大排查”。对货车生产、销售、改装、维修、检验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处罚一起”。要深化源头企业“大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规定,全面摸清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集散地“四类场站”底数,落实称重把关、超载车辆禁入制度,让超限超载货车出不了门、进不了场。

  要深化路面联合“大执法”。公安交管、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查重处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超速、假牌假证、遮挡号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违反禁限行规定等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要深化货运行业“大警示”,集中曝光一批违规生产销售企业、非法改装维修窝点、违规源头装载场所。要向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驾驶人、押运人、装配人员通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典型案例,提高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要推动货运行业监管“大支撑”。进一步完善治超管理平台,建立完善“装载——运输——卸载”全链条货物配送安全监管机制。要强化责任落实“大检查”。严格落实“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责任倒查。

  此外,要严格路面监管执法,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开展中重型货车、半挂车的超限超载违法治理;依托执法检查服务站,开展中重型货车、半挂车的非法改装、假牌假证的违法治理。要严格实施“一超四罚”,除依法处罚、记分外,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同时对超限配载的源头货运场所经营者按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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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人查车查企业 严把安全源头关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百日大整治”工作,我市即日起开展全市道路货运行业交通安全专项整治,8月底前排查从业驾驶人是否有吸毒行为及精神病、癫痫等影响驾驶安全的严重疾病,有效预防和减少货运车辆事故的发生。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道路运输亡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降”,但道路货运事故占比大,暴露出部分货运企业主体责任缺失、配载企业管理责任缺位、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对此,市交巡警总队要求,全市货运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压紧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在车辆动态监管方面,要定期对车辆GPS装置进行例行检查,及时发现装置损坏或人为屏蔽等情况,合理设置车速、线路和驾驶时长的限值。在车辆维护保养方面,要以刹车片磨损、“光板胎”、不同花纹轮胎混装等易发隐患为重点,严格落实每6个月维护保养和日常维护要求,严查二级维护造假。在驾驶人资质审查方面,要在8月底前对从业驾驶人吸毒史及精神病、癫痫等影响驾驶安全的严重疾病,开展一次全面排查,严把从业关口。

  同时,要开展车辆准入“大排查”。对货车生产、销售、改装、维修、检验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处罚一起”。要深化源头企业“大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规定,全面摸清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集散地“四类场站”底数,落实称重把关、超载车辆禁入制度,让超限超载货车出不了门、进不了场。

  要深化路面联合“大执法”。公安交管、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查重处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超速、假牌假证、遮挡号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违反禁限行规定等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要深化货运行业“大警示”,集中曝光一批违规生产销售企业、非法改装维修窝点、违规源头装载场所。要向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驾驶人、押运人、装配人员通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典型案例,提高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要推动货运行业监管“大支撑”。进一步完善治超管理平台,建立完善“装载——运输——卸载”全链条货物配送安全监管机制。要强化责任落实“大检查”。严格落实“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责任倒查。

  此外,要严格路面监管执法,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开展中重型货车、半挂车的超限超载违法治理;依托执法检查服务站,开展中重型货车、半挂车的非法改装、假牌假证的违法治理。要严格实施“一超四罚”,除依法处罚、记分外,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同时对超限配载的源头货运场所经营者按相关规定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