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军服数千件 两人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时间: 2022-08-1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39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一身帅气挺拔的军装是军人的象征,它塑造了军人的气质和情怀,更承载了无数军人的艰辛、荣誉和自豪。非法买卖军服的行为,损害了军人和军队的形象,危害国防利益。近日,江津区法院审结了该区首例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案件。

  被告人曾某曾是一名废品收购人员。2019年,曾某在某小区收购废旧家电时,偶然发现有人在小区门口售卖迷彩服,吸引了众多工人前来购买。曾某从中发现了商机,于是拉上姐夫杨某跟商贩打探在哪里进的货,表示他们也想做这个生意。通过该商贩引荐,曾某认识了一个专门从事服装翻新加工销售,并自称“军衣”的微商。

  曾某先是从“军衣”处购买了200件迷彩服试卖,凭着自己收废品时对各大工地的熟悉,迷彩服很快就销售一空。2019年7月,曾某和杨某直接找到“军衣”微商线下仓库,发现其除了迷彩服之外,还有大量军服销售,二人遂表示要长期合作、大量进购。

  5块钱的套服、6块钱的裤子、60块钱的皮靴……货到曾某和杨某的手里直接翻3倍出售。

  2021年5月,民警从被告人曾某、杨某租住房和车辆中,查获武装部队制式服装3862件,其中军服及军服仿制品3676件,解放军、武装部队其他制式服装171件,其他物品15件。

  江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杨某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曾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杨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悉,“军衣”店铺经营者曹某此前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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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军服数千件 两人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一身帅气挺拔的军装是军人的象征,它塑造了军人的气质和情怀,更承载了无数军人的艰辛、荣誉和自豪。非法买卖军服的行为,损害了军人和军队的形象,危害国防利益。近日,江津区法院审结了该区首例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案件。

  被告人曾某曾是一名废品收购人员。2019年,曾某在某小区收购废旧家电时,偶然发现有人在小区门口售卖迷彩服,吸引了众多工人前来购买。曾某从中发现了商机,于是拉上姐夫杨某跟商贩打探在哪里进的货,表示他们也想做这个生意。通过该商贩引荐,曾某认识了一个专门从事服装翻新加工销售,并自称“军衣”的微商。

  曾某先是从“军衣”处购买了200件迷彩服试卖,凭着自己收废品时对各大工地的熟悉,迷彩服很快就销售一空。2019年7月,曾某和杨某直接找到“军衣”微商线下仓库,发现其除了迷彩服之外,还有大量军服销售,二人遂表示要长期合作、大量进购。

  5块钱的套服、6块钱的裤子、60块钱的皮靴……货到曾某和杨某的手里直接翻3倍出售。

  2021年5月,民警从被告人曾某、杨某租住房和车辆中,查获武装部队制式服装3862件,其中军服及军服仿制品3676件,解放军、武装部队其他制式服装171件,其他物品15件。

  江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杨某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曾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杨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悉,“军衣”店铺经营者曹某此前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