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奉继规) 近日,大足区法院执行法官带队顶着40摄氏度的高温,前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成功扣押涉案的2台混凝土罐车。 据了解,执行申请人蒋某等7人原为某公司的混凝土罐车驾驶员,某公司因拖欠工资被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支付蒋某等7人每人工资和经济补偿2万元,共计14万元。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查明某公司账户仅有几十元余额,名下有多台货运车辆均下落不明。 经了解,货运等特种车辆均强制安装了北斗定位系统。执行法官随即向大足区交通事务管理中心发出协查函,请求协助查找车辆下落。该管理中心通过北斗定位系统,精确定位到某公司名下的车辆长期出现在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某混凝土搅拌站,并适时将相关车辆位置信息发送给执行法官。 在掌握车辆的位置后,执行法官带领团队驱车200公里前往仁寿县。到达水泥罐车停靠的搅拌站后,执行法官耐心蹲点,确认案涉罐车就停放在站内。第二天,在当地法院的大力协助下,顺利将车辆控制。 随后,执行法官致电被执行人,耐心地做释法明理工作,但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履行所拖欠的工资,最终执行法官将2辆水泥罐车扣押回大足区法院,并计划采取进一步执行措施,尽最大努力兑现工人们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