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刺眼短暂“致盲” 瞬间引发交通事故

时间: 2022-08-1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92

本网讯(通讯员 张双)刺眼的阳光会带来驾驶员身体的不适,也会产生眩光,给行驶安全带来隐患。近日,永川区一小车驾驶员在开车途中因阳光刺眼,使得他短暂“失明”,方向盘偏移,致使小车撞倒路边车辆及行人。

当天,在永川区永青路青峰派出所门口路段,一辆小轿车突然撞上了停在路边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骑坐在电动自行车上的行人梁某和路边行人琼某。因伤者伤情较轻、案件清晰,驾驶员吕某供认不讳、各方当事人对责任认定无异议,民警认定吕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民警调查,吕某开车途经永青路青峰派出所门口路段时,面朝太阳方向行驶,由于阳光格外刺眼使得他短暂“失明”,方向盘不自觉地往右侧偏移,他没有第一时间看到路边的电动车,结果引发了交通事故。

交巡警提醒:夏季气温高、阳光强烈,为避免阳光刺眼导致交通事故,可使用遮阳板、佩戴太阳镜,同时,应避免在挡风玻璃处放置反光物品,保持挡风玻璃清洁,在阴影和阳光中穿梭时要谨慎驾驶。开车时要降低车速,注意观察,集中精力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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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刺眼短暂“致盲” 瞬间引发交通事故

本网讯(通讯员 张双)刺眼的阳光会带来驾驶员身体的不适,也会产生眩光,给行驶安全带来隐患。近日,永川区一小车驾驶员在开车途中因阳光刺眼,使得他短暂“失明”,方向盘偏移,致使小车撞倒路边车辆及行人。

当天,在永川区永青路青峰派出所门口路段,一辆小轿车突然撞上了停在路边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骑坐在电动自行车上的行人梁某和路边行人琼某。因伤者伤情较轻、案件清晰,驾驶员吕某供认不讳、各方当事人对责任认定无异议,民警认定吕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民警调查,吕某开车途经永青路青峰派出所门口路段时,面朝太阳方向行驶,由于阳光格外刺眼使得他短暂“失明”,方向盘不自觉地往右侧偏移,他没有第一时间看到路边的电动车,结果引发了交通事故。

交巡警提醒:夏季气温高、阳光强烈,为避免阳光刺眼导致交通事故,可使用遮阳板、佩戴太阳镜,同时,应避免在挡风玻璃处放置反光物品,保持挡风玻璃清洁,在阴影和阳光中穿梭时要谨慎驾驶。开车时要降低车速,注意观察,集中精力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