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日前,交通执法港航海事支队二大队开展船舶大气污染监管执法,对辖区两艘船舶的船用燃油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两艘船舶的燃油硫含量、闪点均符合国家标准。 据悉,今年以来,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推动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港航海事支队落实长江流域船舶污染物“零排放”要求,加大对船舶检查力度,对污染物排放“零容忍”。 此前,港航海事支队二大队在嘉陵江犁子林码头开展船舶污染物排放专项检查时,查处了“长*188”轮直接向水体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的违法行为,根据《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了“长*188”轮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