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连日来,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扎实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并对近期查获的部分酒驾醉驾案例进行曝光,警示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8月14日1时17分许,驾驶人陈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国道353线1782公里500米(舟白检查站)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人陈某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依法给予驾驶人陈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