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转弯不观察 “抢”出事故担责任

时间: 2022-08-3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02

  本网讯(通讯员 胡娜娜)车辆在通过路口时,司机一定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千万不要急躁抢行。然而,近日,在渝北区统景镇合理村路口,面包车驾驶员刘某因观察不到位,急着抢道行驶,结果发生两车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严重受损。

  8月21日上午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统景镇合理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石船公巡大队统景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看见,一辆面包车和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口,两车车头车身都有不同程度损伤,所幸,两车驾驶员和乘客没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面包车驾驶员刘某驾车从统景场镇上行驶至合理村路口时,准备左转进入支路,在路口处,他未减速观察对向车道来车,直接左转抢行。到路口中央时,与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白色轿车发生碰撞。

  民警勘察现场后,对驾驶员刘某进路口抢行、转弯车不让直行车先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该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刘某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路口行车,必须观察慢行,切忌快车通行、切忌故意抢行,依照交规行驶,安全文明出行。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路口转弯不观察 “抢”出事故担责任

  本网讯(通讯员 胡娜娜)车辆在通过路口时,司机一定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千万不要急躁抢行。然而,近日,在渝北区统景镇合理村路口,面包车驾驶员刘某因观察不到位,急着抢道行驶,结果发生两车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严重受损。

  8月21日上午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统景镇合理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石船公巡大队统景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看见,一辆面包车和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口,两车车头车身都有不同程度损伤,所幸,两车驾驶员和乘客没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面包车驾驶员刘某驾车从统景场镇上行驶至合理村路口时,准备左转进入支路,在路口处,他未减速观察对向车道来车,直接左转抢行。到路口中央时,与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白色轿车发生碰撞。

  民警勘察现场后,对驾驶员刘某进路口抢行、转弯车不让直行车先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该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刘某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路口行车,必须观察慢行,切忌快车通行、切忌故意抢行,依照交规行驶,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