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渝北居民元某抱着侥幸,酒后驾车回家,途中遇到交巡警检查,便弃车逃跑,不料,摔倒被擒,还是没逃脱相应的处罚。 8月28日夜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龙兴镇腾兴路开展交通整治“百日行动”,凌晨1时许,一辆黑色小轿车行驶到距离检查点30多米处,突然停在路中间,车未熄火,一男子就从驾驶室冲出来,在夜幕里飞奔。民警见这位驾车男子形迹可疑,便立即跟上前去。不料,那男子跑出100余米,突然摔倒在草丛里,民警上前将其控制住。民警闻到该男子浑身的酒气,责令其配合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5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男子元某当天晚上和几位朋友在龙兴镇一家火锅店吃饭,席间,元某喝了几瓶啤酒。就餐结束时,接近凌晨1点,元某觉得自己行动自如,深更半夜,交巡警应该不会上路检查,驾车回家可能没问题。为此,他抱着侥幸,驾驶轿车回家。没想到,刚到小区附近,就看到前方有警灯闪烁,有民警在路上检查车辆。元某一下就紧张慌乱起来,他考虑片刻,决定放弃驾车,立马逃跑躲藏。他慌乱地在路中间刹住车,来不及将车熄火,便立即打开车门,甩掉拖鞋,光着脚丫子,飞一般地在黑夜里逃窜。可惜,由于夜间视线不好,加上“做贼心虚”,心情异常紧张,酒后头脑也有些昏,他跑出100多米后,脚下绊倒,扑通一声摔进了草丛里,被冲上来的民警擒获。 元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警方对其处以被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侥幸害人!抱着侥幸去挑战法律,抱着侥幸去挑战安全,真的会输得很惨。希望司机朋友自觉遵守交规和法律,千万不要抱侥幸,酒驾违法的成本和代价很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