驶入主路不减速 迎面撞车酿事故

时间: 2022-09-0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42

  本网讯(通讯员 余嘉鑫)“路口如虎口”,只要有一人把安全抛向脑后,就相当于给道路,放了一颗“定时炸弹”。近日,在合川区就有一位驾驶员行经路口时未观察并确保行车安全,贸然转弯驶入主路,结果导致碰撞事故发生。

  9月4日中午,合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三汇公巡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合川区省道537线双槐镇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与小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人摔倒在地,受伤严重。

  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在一个丁字路口停着一辆小轿车和摩托车,摩托车驾驶人倒在摩托车前方几米的地方,头部流血。民警立即协助医务人员送伤者就医,随后对现场进行勘查。

  民警了解到,小车在丁字路口从支路左转弯驶入主路时,车身占据了半侧公路,与从左侧直行而来的摩托车发生了碰撞。摩托车撞击在小车的左侧中部位置,摩托车驾驶人由于惯性向前飞出了几米远,重重摔倒在地上。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小车驾驶人行经路口时,未确保行车安全,贸然向左转弯驶入主路,导致直行而来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来不及避让,进而发生碰撞,导致悲剧发生。同时,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在头部触及地面的瞬间失去保护,导致头部遭受重创。

  交巡警提醒:

  国省道沿线支岔路较多,车辆行经交叉路口时应当提前减速、注意观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同时应当注意沿线的交通标识,针对路面情况,提前预判做好防范,防止突遇来车来不及反应而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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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入主路不减速 迎面撞车酿事故

  本网讯(通讯员 余嘉鑫)“路口如虎口”,只要有一人把安全抛向脑后,就相当于给道路,放了一颗“定时炸弹”。近日,在合川区就有一位驾驶员行经路口时未观察并确保行车安全,贸然转弯驶入主路,结果导致碰撞事故发生。

  9月4日中午,合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三汇公巡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合川区省道537线双槐镇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与小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人摔倒在地,受伤严重。

  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在一个丁字路口停着一辆小轿车和摩托车,摩托车驾驶人倒在摩托车前方几米的地方,头部流血。民警立即协助医务人员送伤者就医,随后对现场进行勘查。

  民警了解到,小车在丁字路口从支路左转弯驶入主路时,车身占据了半侧公路,与从左侧直行而来的摩托车发生了碰撞。摩托车撞击在小车的左侧中部位置,摩托车驾驶人由于惯性向前飞出了几米远,重重摔倒在地上。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小车驾驶人行经路口时,未确保行车安全,贸然向左转弯驶入主路,导致直行而来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来不及避让,进而发生碰撞,导致悲剧发生。同时,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在头部触及地面的瞬间失去保护,导致头部遭受重创。

  交巡警提醒:

  国省道沿线支岔路较多,车辆行经交叉路口时应当提前减速、注意观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同时应当注意沿线的交通标识,针对路面情况,提前预判做好防范,防止突遇来车来不及反应而引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