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办案力度 提升案件质效

时间: 2022-09-1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91

  执法为民、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是忠县司法局一贯的坚持。特别是今年以来,该局以严格审查为抓手,优化法律事务决策机制,按照“1+4+N”模式组建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运行,实现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针对近年忠县涉法事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占比日渐提高的状况,忠县司法局参考县法院审委会和县检察院检委会模式,率先创建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会议研判机制,充分整合法务专业工作人员、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等法律人才资源,建立重案会审专家库,共同研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形成大司法工作格局。

  创新思维建立重案会审制度

  忠县司法局坚持把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作为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手段,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效率,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义军和领导班子始终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工作,多次强调做大做强做实合法性审查工作,攻坚克难涉法事务,当好县政府法律参谋,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今年1月28日,王义军在该局职工大会上提出要求,要树立“大司法思维”“大司法格局”,做大扶强“五大功能”,即大普法、大服务、大审查、大监督、大诉讼。2月14日,他又在机关职工例会上强调,要树立“大司法意识”,探索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研判模式,建立重案会审制度。

  2月15日,忠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牵头成立了重案会审制度起草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为成员,起草了重案会审方案征求意见稿,经过5次多方面征求意见和修改形成送审稿。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重案会审方案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过程中,王义军多次提出意见并主持修改。

  3月15日,该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提请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审议并通过了重案会审方案,当日印发了《忠县司法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重案)会审研判方案(试行)》,从此掀开大司法新篇章。

  细化方案明确重案会审内容

  据介绍,《忠县司法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重案)会审研判方案(试行)》明确了建立重案会审成员库、重案会审研判案件范围标准、重案会审研判时间、重案会审研判会议参加人员、重案会审案件日常管理、重案会审启动程序、重案会审会议程序、重案会审研判意见的运用等内容。

  重案会审成员库由行政复议应诉科工作人员、行政执法监督科工作人员、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工作人员、县政府法律顾问、县司法局机关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以及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司法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法律专业硕士学历的工作人员、特邀有关行业单位或专业人员等组成。

  重案会审研判案件范围包括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重大疑难复杂合法性审查案件、重大疑难复杂行政执法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涉法涉诉案件、重大疑难复杂人民调解案件。会审研判时间分为定时召开和不定时召开两种方式,原则上双月第四周星期二固定召开会审研判会议,时间紧迫急需解决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定时进行会审研判。

  重案会审研判会议参加人员由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和相关案件分管领导、重案会审成员库人员、承办科室相关人员组成,法务科室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政府法律顾问不少于2人方可进行会审研判,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其他律师参与研判,技术性、专业性强的案件可以邀请行业专业人员参加研判。

  重案会审研判按下列程序进行:相关分管领导主持、承办科室介绍案情和需要重点研判的疑难点、参与会审研判人员发表意见、针对分歧的观点进行讨论、确定初步研判意见、分管领导意见、主要领导意见、确定会审研判意见。

  经过集体会审研判形成的意见,是研判案件的集体意见,承办科室应当执行该意见,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该意见。重大事项应按程序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审议。承办科室在执行该意见中,认为可能有错误的,可按重案会审方案确定的程序重新启动集体研判。

  实践运用彰显重案会审成效

  目前,忠县司法局已开展12次重案会审,研判35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涉及金额4.4亿元,出具重案会审法律意见35份。送审单位研究落实法律意见后,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8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眼下,承办单位正在全力推进相关项目的落实落地。

  忠县司法局坚持“建、管、用”一体发力,在重庆司法行政系统建立首个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议研判机制,汇聚集体智慧、凝聚发展力量,共同研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效破解县委、县政府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难题,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重案会审切实发挥了内部监督、法律校准、集思广益、实战练兵四大作用。”王义军介绍说,内部监督是防止出现司法行政系统一人办案,滥用法律,保证司法行政的公正性;法律校准是全面分析事实和法律关系,充分听取专业意见,力争准确运用法律条款;集思广益是多方寻求问题解决方案,努力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办成重大疑难复杂事项;实战练兵是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探讨,提高干部队伍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增强司法行政系统的服务能力。

张小荣 许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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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办案力度 提升案件质效

  执法为民、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是忠县司法局一贯的坚持。特别是今年以来,该局以严格审查为抓手,优化法律事务决策机制,按照“1+4+N”模式组建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运行,实现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针对近年忠县涉法事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占比日渐提高的状况,忠县司法局参考县法院审委会和县检察院检委会模式,率先创建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会议研判机制,充分整合法务专业工作人员、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等法律人才资源,建立重案会审专家库,共同研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形成大司法工作格局。

  创新思维建立重案会审制度

  忠县司法局坚持把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作为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手段,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效率,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义军和领导班子始终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工作,多次强调做大做强做实合法性审查工作,攻坚克难涉法事务,当好县政府法律参谋,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今年1月28日,王义军在该局职工大会上提出要求,要树立“大司法思维”“大司法格局”,做大扶强“五大功能”,即大普法、大服务、大审查、大监督、大诉讼。2月14日,他又在机关职工例会上强调,要树立“大司法意识”,探索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研判模式,建立重案会审制度。

  2月15日,忠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牵头成立了重案会审制度起草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为成员,起草了重案会审方案征求意见稿,经过5次多方面征求意见和修改形成送审稿。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重案会审方案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过程中,王义军多次提出意见并主持修改。

  3月15日,该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提请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审议并通过了重案会审方案,当日印发了《忠县司法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重案)会审研判方案(试行)》,从此掀开大司法新篇章。

  细化方案明确重案会审内容

  据介绍,《忠县司法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重案)会审研判方案(试行)》明确了建立重案会审成员库、重案会审研判案件范围标准、重案会审研判时间、重案会审研判会议参加人员、重案会审案件日常管理、重案会审启动程序、重案会审会议程序、重案会审研判意见的运用等内容。

  重案会审成员库由行政复议应诉科工作人员、行政执法监督科工作人员、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工作人员、县政府法律顾问、县司法局机关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以及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司法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法律专业硕士学历的工作人员、特邀有关行业单位或专业人员等组成。

  重案会审研判案件范围包括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重大疑难复杂合法性审查案件、重大疑难复杂行政执法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涉法涉诉案件、重大疑难复杂人民调解案件。会审研判时间分为定时召开和不定时召开两种方式,原则上双月第四周星期二固定召开会审研判会议,时间紧迫急需解决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定时进行会审研判。

  重案会审研判会议参加人员由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和相关案件分管领导、重案会审成员库人员、承办科室相关人员组成,法务科室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政府法律顾问不少于2人方可进行会审研判,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其他律师参与研判,技术性、专业性强的案件可以邀请行业专业人员参加研判。

  重案会审研判按下列程序进行:相关分管领导主持、承办科室介绍案情和需要重点研判的疑难点、参与会审研判人员发表意见、针对分歧的观点进行讨论、确定初步研判意见、分管领导意见、主要领导意见、确定会审研判意见。

  经过集体会审研判形成的意见,是研判案件的集体意见,承办科室应当执行该意见,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该意见。重大事项应按程序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审议。承办科室在执行该意见中,认为可能有错误的,可按重案会审方案确定的程序重新启动集体研判。

  实践运用彰显重案会审成效

  目前,忠县司法局已开展12次重案会审,研判35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涉及金额4.4亿元,出具重案会审法律意见35份。送审单位研究落实法律意见后,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8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眼下,承办单位正在全力推进相关项目的落实落地。

  忠县司法局坚持“建、管、用”一体发力,在重庆司法行政系统建立首个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议研判机制,汇聚集体智慧、凝聚发展力量,共同研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效破解县委、县政府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难题,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重案会审切实发挥了内部监督、法律校准、集思广益、实战练兵四大作用。”王义军介绍说,内部监督是防止出现司法行政系统一人办案,滥用法律,保证司法行政的公正性;法律校准是全面分析事实和法律关系,充分听取专业意见,力争准确运用法律条款;集思广益是多方寻求问题解决方案,努力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办成重大疑难复杂事项;实战练兵是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探讨,提高干部队伍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增强司法行政系统的服务能力。

张小荣 许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