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结案4件!九龙坡区法院交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绩单

时间: 2022-10-1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09

  今(11)日,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九龙坡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子伟通报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两起典型案例。

  自今年4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九龙坡区法院按照中央、市委、区委及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强化组织保障、注重机制建设、突出打击效果、大力追赃挽损,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该院在强化组织方面,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由院长担任主任,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各项工作;组建由8名员额法官、4名法官助理、8名书记员构成的专门审判团队,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在追赃挽损方面,深化内外联动、内部协作,加大执行力度,加快对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处置变现,最大限度挽回受害老年群众的损失。在源头治理方面,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高发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向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合力健全防范养老诈骗长效机制,铲除养老诈骗犯罪土壤,推动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公布典型案例、集中宣判、“法律五进”等形式,依托“一街镇一法官”“车载便民法庭”等平台,开展专题宣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7场次,发放各类防养老诈骗宣传册500余册,提升老年群体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据了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受理养老诈骗案件4件15人,现均已审结,其中,包括全国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交办的“鑫达润泽公司非法集资系列案”,所涉罪名为诈骗罪的2件3人,集资诈骗罪的1件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的1件11人。分别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共判处罚金500余万元。同时,该院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全方位织密养老诈骗整治“法网”,针对案件中可能存在的涉养老诈骗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已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4条。

  接下来,九龙坡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常态化推进养老诈骗打击整治工作,持续抓好案件审理,继续强化追赃挽损,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深度参与综合治理,不断巩固专项行动各项成果,全力守护好老年朋友的“钱袋子”,保障好老年群体的财产安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群体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案例一: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集资诈骗

  2015年6月,被告人王某某成立重庆源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生堂公司),2019年10月17日,该公司名称变更为重庆霖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霖越公司),王某某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该公司的全面事务。

  据查,该公司成立至案发期间,基本无实体经营项目。2018年初至2019年初,被告人王某某推出“养老无忧项目”,让员工到杨家坪步行街等地发放该项目相关资料,对不特定群众进行宣传,以源生堂公司的名义与被害人签订《养老无忧合同》,虚构被害人投资5万、10万等即可终身享受每月收入825元、2190元等的高额回报,且继承人可以退还本金的事实,骗取19名被害人184万余元。另虚构公司与银行有表外业务等事实骗取多名集资参与人投资。

  今年7月29日,九龙坡区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某向集资参与人退赔经济损失。

  案例二: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老人“投资”

  该案系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交办的“鑫达润泽公司非法集资系列案”之一。被告人丛某某系鑫达润泽杨家坪分公司总经理,被告人敬某某、邓某某担任该公司销售经理,其余8名被告人为该公司销售员。

  2018年8月14日,鑫达润泽杨家坪分公司在未获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融资资质的情况下,通过上街散发传单、电话邀约、人传人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复制画投资,采取与集资参与人签订《艺术购销协议书》《贵重物品托管协议书》等,约定购画期限为一年或者半年,每月以“增值费”的名义向集资参与人支付利息,到期后退还本金的方式吸收资金。该案所涉投资人基本为60岁以上老人,人数达3000余人,造成资金损失1亿余元。被告人丛某某、邓某某另外涉及洗钱相关犯罪事实。

  今年9月29日,九龙坡区法院判决被告人丛某某、邓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被告人敬某某、邓某某,9名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五万元至十万元不等,责令追缴被告人非法所得款并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记者 叶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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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结案4件!九龙坡区法院交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绩单

  今(11)日,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九龙坡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子伟通报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两起典型案例。

  自今年4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九龙坡区法院按照中央、市委、区委及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强化组织保障、注重机制建设、突出打击效果、大力追赃挽损,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该院在强化组织方面,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由院长担任主任,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各项工作;组建由8名员额法官、4名法官助理、8名书记员构成的专门审判团队,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在追赃挽损方面,深化内外联动、内部协作,加大执行力度,加快对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处置变现,最大限度挽回受害老年群众的损失。在源头治理方面,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高发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向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合力健全防范养老诈骗长效机制,铲除养老诈骗犯罪土壤,推动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公布典型案例、集中宣判、“法律五进”等形式,依托“一街镇一法官”“车载便民法庭”等平台,开展专题宣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7场次,发放各类防养老诈骗宣传册500余册,提升老年群体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据了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受理养老诈骗案件4件15人,现均已审结,其中,包括全国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交办的“鑫达润泽公司非法集资系列案”,所涉罪名为诈骗罪的2件3人,集资诈骗罪的1件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的1件11人。分别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共判处罚金500余万元。同时,该院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全方位织密养老诈骗整治“法网”,针对案件中可能存在的涉养老诈骗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已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4条。

  接下来,九龙坡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常态化推进养老诈骗打击整治工作,持续抓好案件审理,继续强化追赃挽损,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深度参与综合治理,不断巩固专项行动各项成果,全力守护好老年朋友的“钱袋子”,保障好老年群体的财产安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群体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案例一: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集资诈骗

  2015年6月,被告人王某某成立重庆源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生堂公司),2019年10月17日,该公司名称变更为重庆霖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霖越公司),王某某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该公司的全面事务。

  据查,该公司成立至案发期间,基本无实体经营项目。2018年初至2019年初,被告人王某某推出“养老无忧项目”,让员工到杨家坪步行街等地发放该项目相关资料,对不特定群众进行宣传,以源生堂公司的名义与被害人签订《养老无忧合同》,虚构被害人投资5万、10万等即可终身享受每月收入825元、2190元等的高额回报,且继承人可以退还本金的事实,骗取19名被害人184万余元。另虚构公司与银行有表外业务等事实骗取多名集资参与人投资。

  今年7月29日,九龙坡区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某向集资参与人退赔经济损失。

  案例二: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老人“投资”

  该案系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交办的“鑫达润泽公司非法集资系列案”之一。被告人丛某某系鑫达润泽杨家坪分公司总经理,被告人敬某某、邓某某担任该公司销售经理,其余8名被告人为该公司销售员。

  2018年8月14日,鑫达润泽杨家坪分公司在未获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融资资质的情况下,通过上街散发传单、电话邀约、人传人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复制画投资,采取与集资参与人签订《艺术购销协议书》《贵重物品托管协议书》等,约定购画期限为一年或者半年,每月以“增值费”的名义向集资参与人支付利息,到期后退还本金的方式吸收资金。该案所涉投资人基本为60岁以上老人,人数达3000余人,造成资金损失1亿余元。被告人丛某某、邓某某另外涉及洗钱相关犯罪事实。

  今年9月29日,九龙坡区法院判决被告人丛某某、邓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被告人敬某某、邓某某,9名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五万元至十万元不等,责令追缴被告人非法所得款并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记者 叶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