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红岩”检察服务基层治理工作平台揭牌

时间: 2022-10-1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462

  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10月14日,沙坪坝区检察院与小龙坎街道在小龙坎街道嘉新社区“过坎居”举行“红岩”检察服务基层治理工作平台启动仪式。沙坪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阳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朝霞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参加活动。

  沙坪坝区检察院检察长程权与小龙坎街道党工委书记刘中共同签订《“红岩”检察服务基层治理工作平台共建协议》,与会领导为“‘红岩’检察基层治理法治工作平台”揭牌。随后,沙坪坝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朱军宣读《关于聘任冉渝霞等8名同志为“红岩”检察志愿者的决定》,程权为志愿者颁发聘书。

  据了解,设立“红岩”检察服务基层治理工作平台,是沙坪坝区检察院立足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积极联动小龙坎街道“过坎居”这一优秀基层社会治理综合体,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诉源治理、为民司法理念,以提高社会风险防控能力、社会矛盾化解能力、社会发展保障能力、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的检察机关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平台。

  按照共建协议,沙坪坝区检察院将与小龙坎街道一起,各自发挥职能作用,通过聘请社区干部、综治网格员等兼任“红岩”检察志愿者,努力构建“网格+检察”工作新模式,完善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此外,还将通过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市场主体、助推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等工作,让平台切实发挥作用、起到效果,为小龙坎街道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注入专业“检察力量”。

  刘中表示,街道将与检察机关一起把“网格+检察”工作新模式落到实处,搭建起检察机关与辖区企业的联系桥梁,统筹专业法律资源,助力基层立法联系点、示范点建设。

  沙坪坝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区委“党建扎桩、治理结网”的要求,助力“四区建设”,推动“红岩精神”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走深走实;坚持人民至上,依托工作平台,提升服务基层治理水平;扛牢法治责任,认真贯彻共建协议,共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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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红岩”检察服务基层治理工作平台揭牌

  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10月14日,沙坪坝区检察院与小龙坎街道在小龙坎街道嘉新社区“过坎居”举行“红岩”检察服务基层治理工作平台启动仪式。沙坪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阳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朝霞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参加活动。

  沙坪坝区检察院检察长程权与小龙坎街道党工委书记刘中共同签订《“红岩”检察服务基层治理工作平台共建协议》,与会领导为“‘红岩’检察基层治理法治工作平台”揭牌。随后,沙坪坝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朱军宣读《关于聘任冉渝霞等8名同志为“红岩”检察志愿者的决定》,程权为志愿者颁发聘书。

  据了解,设立“红岩”检察服务基层治理工作平台,是沙坪坝区检察院立足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积极联动小龙坎街道“过坎居”这一优秀基层社会治理综合体,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诉源治理、为民司法理念,以提高社会风险防控能力、社会矛盾化解能力、社会发展保障能力、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的检察机关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平台。

  按照共建协议,沙坪坝区检察院将与小龙坎街道一起,各自发挥职能作用,通过聘请社区干部、综治网格员等兼任“红岩”检察志愿者,努力构建“网格+检察”工作新模式,完善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此外,还将通过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市场主体、助推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等工作,让平台切实发挥作用、起到效果,为小龙坎街道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注入专业“检察力量”。

  刘中表示,街道将与检察机关一起把“网格+检察”工作新模式落到实处,搭建起检察机关与辖区企业的联系桥梁,统筹专业法律资源,助力基层立法联系点、示范点建设。

  沙坪坝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区委“党建扎桩、治理结网”的要求,助力“四区建设”,推动“红岩精神”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走深走实;坚持人民至上,依托工作平台,提升服务基层治理水平;扛牢法治责任,认真贯彻共建协议,共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