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彬,男,苗族,1990年参加工作,1998年入党,先后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办公室、研究室、政治处、审管办工作,现任秀山县法院审管办主任。曾多次获县委、县政府嘉奖,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表彰为优秀公务员、政法系统先进党务工作者等。 提起胡宗彬,领导和同事最佩服的就是他那股刻苦钻研劲儿。作为审管办主任,钻研撰写调研文章和案例分析不仅是他的重要工作,也是他的最大爱好。每当有新的裁判文书发布,胡宗彬都会认真研读,归纳整理,从中找出典型、新颖、复杂的案例,作为撰写文章的第一手材料。每当琢磨出一个好点子,胡宗彬总是心心念念,直到把文章写出来才肯罢休。 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胡宗彬的文章多次在《法治日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等刊物上发表,《从一起动物致害案看经验法则在案件事实中的运用》获“渝中杯”应用法学有奖征文比赛优秀奖,《大山深处的法律守护者》获“国企杯”征文活动三等奖。 “无论是审理案件还是调查研究,都不能浮于表面、浅尝辄止,要沉得下心、耐得住寂寞,深挖案件释法析理、公正裁决。”深耕基层法院32载,凭着钉子般的钻劲和“老黄牛”的韧劲,胡宗彬用工作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基层法院干警的坚守和奉献、责任与使命。 记者 姚华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