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警执法过程中如何运用民法典

时间: 2022-11-0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556

  □ 林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颁布,展现了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新成就,标志着依法保护民事权利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将迈入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轨道。尽管民法是私法,公安工作涉及更多的是在行政法、刑法等法律规范调整的公法领域范畴,但是在公法和私法互相渗透融合的时代背景下,《民法典》的颁布施行必然对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基层派出所的执法、管理和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

  《民法典》在公安派出所执法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要求。作为公权力运行之一的公安机关基层单元,派出所一直坚持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奉行执法为民理念。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人民”通常被视为一个集合概念,在公安派出所执法层面上,就是通过保护具体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来实现为民宗旨,而其合法权益主要部分就是民事权益,不掌握《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在执法过程中就无法避免公权力对私权造成危险甚至是侵害。

  二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需求。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是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坚定维护者、深入践行者、强力推动者,尤其是公安基层派出所点多面广,许多工作都与《民法典》息息相关。所以公安派出所必须在执法过程中运用好《民法典》,推动社区依法治理。

  三是化解社区矛盾纠纷的实践需要。公安派出所民警与人民群众直接接触机会多,在开展入户走访或者接处警情执法过程中经常都会遇到消费纠纷、财产纠纷、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如果民警遇到这种情况只是简单告知当事人“这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种僵化简单的回复会增强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会使其对民警执法的接受度和满意度大打折扣,甚至导致当事人认为民警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如果民警掌握一定的民法方面的知识,就可以向报警人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再告知当事人采用什么救济途径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样民警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必将大幅提升。

  《民法典》在公安派出所执法中的运用情形

  《民法典》多项内容涉及公安派出所业务,对派出所基层执法工作具有着重要指导意义。公安派出所日常岗位性事务主要包括社区警务、治安管理和刑事打击三个方面。在这三方面工作中,《民法典》都有不同程度的运用。

  一是指导社区业务工作。公安派出所根据民政部门收养审核要求出具收养人违法犯罪记录并根据收养关系确定登记户籍,根据被申请人自主取名进行户籍登记,对于违背选取姓氏原则或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拒绝进行户籍登记,根据居民的求助处理邻里纠纷等,这些工作都要用到《民法典》及其基本原则。

  二是指导治安业务工作,这方面《民法典》主要运用于纠纷类警情的调解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调解,无论是治安调解还是民事纠纷调解,公安派出所首先都应当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在公序良俗原则指导下,运用合法合情合理方式来化解民间纠纷。

  三是指导刑事打击业务。公安派出所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财产损失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应当依法接受并附卷移交,对于嫌疑人为了寻求被害人谅解而主动进行的赔偿,按《民法典》规定进行处理,最大限度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此外,公安派出所民警7×24小时值班,在处置110报警执法中与群众“打交道”时,也会运用到《民法典》中的相关内容处理纷繁琐碎的民间纠纷。

  公安派出所贯彻适用《民法典》的具体举措

  一是要组织学习领悟。派出所要充分利用晨会早会,每日组织学习培训《民法典》相关内容,充分利用好身边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培训,使民警熟练掌握《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条款,不断提高执法过程中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辖区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

  二是要强化依法执法。在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和惩治违法犯罪过程中,不仅要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还要依据《民法典》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依法执法、依法治理、依法服务,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三是要把握民刑、民行衔接。派出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经常都会遇到民刑、民行交叉问题。《民法典》在侵犯人格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破坏生态环境等方面,与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工作都有交叉重叠,因此把握处理好民事侵权、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关系尤为重要。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导致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损害,派出所要运用《民法典》相关知识,通过支持被害人或被害单位依法提出合理的赔偿请求,间接加重嫌疑人违法犯罪成本,也是预防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

  总体而言,公安基层派出所充分把握《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才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 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八桥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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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警执法过程中如何运用民法典

  □ 林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颁布,展现了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新成就,标志着依法保护民事权利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将迈入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轨道。尽管民法是私法,公安工作涉及更多的是在行政法、刑法等法律规范调整的公法领域范畴,但是在公法和私法互相渗透融合的时代背景下,《民法典》的颁布施行必然对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基层派出所的执法、管理和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

  《民法典》在公安派出所执法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要求。作为公权力运行之一的公安机关基层单元,派出所一直坚持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奉行执法为民理念。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人民”通常被视为一个集合概念,在公安派出所执法层面上,就是通过保护具体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来实现为民宗旨,而其合法权益主要部分就是民事权益,不掌握《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在执法过程中就无法避免公权力对私权造成危险甚至是侵害。

  二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需求。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是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坚定维护者、深入践行者、强力推动者,尤其是公安基层派出所点多面广,许多工作都与《民法典》息息相关。所以公安派出所必须在执法过程中运用好《民法典》,推动社区依法治理。

  三是化解社区矛盾纠纷的实践需要。公安派出所民警与人民群众直接接触机会多,在开展入户走访或者接处警情执法过程中经常都会遇到消费纠纷、财产纠纷、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如果民警遇到这种情况只是简单告知当事人“这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种僵化简单的回复会增强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会使其对民警执法的接受度和满意度大打折扣,甚至导致当事人认为民警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如果民警掌握一定的民法方面的知识,就可以向报警人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再告知当事人采用什么救济途径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样民警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必将大幅提升。

  《民法典》在公安派出所执法中的运用情形

  《民法典》多项内容涉及公安派出所业务,对派出所基层执法工作具有着重要指导意义。公安派出所日常岗位性事务主要包括社区警务、治安管理和刑事打击三个方面。在这三方面工作中,《民法典》都有不同程度的运用。

  一是指导社区业务工作。公安派出所根据民政部门收养审核要求出具收养人违法犯罪记录并根据收养关系确定登记户籍,根据被申请人自主取名进行户籍登记,对于违背选取姓氏原则或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拒绝进行户籍登记,根据居民的求助处理邻里纠纷等,这些工作都要用到《民法典》及其基本原则。

  二是指导治安业务工作,这方面《民法典》主要运用于纠纷类警情的调解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调解,无论是治安调解还是民事纠纷调解,公安派出所首先都应当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在公序良俗原则指导下,运用合法合情合理方式来化解民间纠纷。

  三是指导刑事打击业务。公安派出所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财产损失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应当依法接受并附卷移交,对于嫌疑人为了寻求被害人谅解而主动进行的赔偿,按《民法典》规定进行处理,最大限度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此外,公安派出所民警7×24小时值班,在处置110报警执法中与群众“打交道”时,也会运用到《民法典》中的相关内容处理纷繁琐碎的民间纠纷。

  公安派出所贯彻适用《民法典》的具体举措

  一是要组织学习领悟。派出所要充分利用晨会早会,每日组织学习培训《民法典》相关内容,充分利用好身边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培训,使民警熟练掌握《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条款,不断提高执法过程中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辖区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

  二是要强化依法执法。在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和惩治违法犯罪过程中,不仅要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还要依据《民法典》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依法执法、依法治理、依法服务,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三是要把握民刑、民行衔接。派出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经常都会遇到民刑、民行交叉问题。《民法典》在侵犯人格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破坏生态环境等方面,与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工作都有交叉重叠,因此把握处理好民事侵权、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关系尤为重要。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导致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损害,派出所要运用《民法典》相关知识,通过支持被害人或被害单位依法提出合理的赔偿请求,间接加重嫌疑人违法犯罪成本,也是预防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

  总体而言,公安基层派出所充分把握《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才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 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八桥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