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敏)饮酒驾驶被查,就意味着记12分、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因此绝大多数驾驶员都会心情沮丧、悔恨不已,但渝北交巡警龙塔大队民警日前查获了一名饮酒驾驶机动车的男子,面对民警依法教育、严格处理,竟然全程不以为然,这让民警倍感意外。 10月22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正在新溉大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民警依法对一驾车男子杨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5mg/100mL,其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杨某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了解到自己是饮酒驾驶后,杨某笑眯眯地对民警求情说:“我吸取教训就是,喝一点教育一下就是嘛,也没达到醉驾标准,认错、悔过、缴罚款就行了嘛!”民警说:“这是严重违法行为!不仅要教育批评和参加学习,还是扣证、记满12分和罚款,并重考科目一。” 经查,10月21日20时许,杨某驾车前往渝北一餐馆和几名同事聚餐,期间饮用几瓶啤酒,直到22日1时30分许聚餐结束,杨某心存侥幸,驾车回家,谁知,行驶到新溉大道时,就被渝北交巡警查获。民警对杨某这种面对自己酒驾还无所谓的态度进行了严肃批评和法制教育,杨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自己以后会遵守交通规则。 杨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5条之规定,他将面临记12分、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酒后驾车隐患大,要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负责,“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是一句广告词,而是所有驾驶员都应该牢牢记在心间的生命之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