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谢宇航)刘某开车时一个下意识动作,就带来了一次巨大的麻烦:造成3车追尾事故,他负全责当了“赔匠”。 11月5日上午8时许,渝北区松石大道一红绿灯处,三辆轿车碰撞在一起。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民警接到报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三辆事故轿车的保险杠、后备箱盖、尾灯车、车头均有受损。民警对三辆车的驾驶员都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的嫌疑。 调查事故原因时,最后一辆棕色轿车的驾驶员刘某懊恼地承认:自己下意识地低头捡拾掉落在地板上的手机,车辆失控造成了3车追尾。
据查,事发时,前面两辆轿车行驶至松石大道沃尔玛门店前的红绿灯处时,正好赶上信号灯变成红灯,便依次停在白色停止线前等待。不料,紧跟而来的棕色轿车突然猛冲上来,将停着的两轿车推移了两三米远。 原来,驾驶棕色轿车的刘某在刹车减速时,放在驾驶台上的手机突然滑落下来,掉到了刹车踏板下。刘某还没等车停下来,便习惯性地弯腰低头,伸手捡起落在地板上的手机。谁知,就在他低头捡手机时,车辆还在往前行进,撞上前面的白车,白车车头又撞上红色轿车车尾。所幸,3车上的驾乘人员都系了安全带,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民警对刘某分心驾驶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相关规定,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造成3车维修费共计1万余元,均由刘某承担。民警依法对刘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不要把物品放在车上容易滑落的地方,若行驶中有东西滑落,一定要先靠边停车,确认安全后再捡拾。同时,开车时接打电话、玩微信、抽烟、低头捡东西等动作,都属于妨碍安全行车的危险行为。交通事故往往就发生在短暂的几秒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莫做“低头族”“分神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