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万州大队指挥室民警开展视频网巡时,发现G5012恩广高速(环线)万州段高峰至五桥方向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黑色吉普车,后方未放置反光三角架,有两人正扶着护栏向远处张望,十分危险。 指挥室民警随即联系该车驾驶员,责令其快速驶离,并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询问,驾驶员张某从万州双河口上道准备到五桥,行驶至万州环线高速怡安寺大桥时,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同时发现经过路段是新田老家附近,便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下车,想看看老家的房子,未摆放三角警示牌。 民警了解情况后,对张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违法停车进行处罚2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驾驶员称已经意识到高速上停车的危险性,并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此类情况。 重庆交巡警提示:高速公路上突发身体不适,应就近下高速或开进服务区,如无法继续驾驶,应将车停于应急车道内,同时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将反光三角架摆放在150米以外,切勿随意将车辆停在高速公路边活动。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白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