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邓金凤) 近日,江北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唐华(化名)九兄妹继承纠纷一案。法官通过释法说理,兄妹九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这起家事纠纷。 唐华七兄妹系唐某与马某的婚生子女。母亲去世后,父亲唐某与王某于1994年6月再婚后,唐某购买了位于江北区某套房屋40%的产权份额,同时唐某与王某声明,该房屋由唐某出资购买,在唐某去世后,房屋由唐华一人继承,但唐华应保证其继母王某的居住权,直到其去世为止。该声明经公证处公证。1998年2月,唐某又购买了该房屋剩余60%的产权份额,产权登记在唐某名下。其后,王某与唐某相继去世。 今年6月,唐华将唐家其余六兄妹诉至法院,请求涉案房屋由其一人继承。法院经审查,依法追加王某与前夫所生的钟某、熊某作为本案共同原告参加诉讼。庭审中,钟某、熊某认为其母亲王某生前被唐家兄妹赶出家门,导致母亲早逝,因此兄妹九人矛盾重重。 考虑到判决可能会让矛盾重重的家庭关系更加复杂,法官便多次释法析理,兄妹九人最终消除了多年来的隔阂和积怨,并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涉案房屋由唐华一人继承,唐华给付钟某2万元,熊某以及唐家其余六兄妹自愿放弃该房屋的继承权。 调解协议签署后,兄妹九人在法庭上握手言和。之后,唐华亲自将2万元现金交到了钟某手中,至此多年恩怨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