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11月7日19时44分,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第三勤务大队接到警情:辖区凤龙大道与兴龙大道路口发生两车擦挂事故,无人受伤,要求出警。大队值班民警在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并当起汽修工帮车主换好轮胎。 到达现场后,民警将警车停放在事故车后方,做好安全防护后上前询问情况。原来是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擦挂后,撞上了路边花台,导致小车左前轮爆胎。小车驾驶人孟女士对自己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没有异议。 在处理完事故后,考虑到该路段车流量较大,救援车辆一时半会儿也赶不过来,民警仔细分析了车辆受损情况,决定帮孟女士更换车胎。他立即切换成“汽修工”模式,用警车上现有的工具将损坏的轮胎卸下,换上车辆自带的备用轮胎。随后叮嘱车主小心驾驶,将车开到修理厂做检修,孟女士对民警连声道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