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石家奎)12月6日,渝北区龙骏大道发生一起追尾交通事故。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警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处理。 当日1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龙骏大道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两辆车一前一后停在路边,双方驾驶员都在现场。民警立即对双方驾驶员开展调查,排除其酒驾、毒驾嫌疑。
经调查,事故是面包车驾驶人刘某追尾前车造成的。当日中午,刘某接到老板通知去统景送货后,便立即驾车前往。一路上刘某都在想着老板交办的事情,由于过于投入,竟然走了神。当车行驶至龙骏大道时,未注意到与前方车辆距离越来越近,等刘某发现已经跟车过近时,来不及刹车,两车相撞。所幸双方车速都不快,驾驶人也正确使用了安全带,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 民警对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刘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刘某将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示:分心驾驶是诱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驾驶员不集中注意力驾驶车辆,稍微不留意便会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驾车出行,应当集中精神,确保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