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走进医院,一眼就看到了鲜红醒目的‘军人和优抚对象优先’标识,挂号检查方便快捷,能够享受到这份便利,感觉特别温暖!”近日,当江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彭刚、吴林峰来到辖区某公立医院对一起保障军人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回访时,遇到了正在就诊的军嫂曹女士。热情周到的优先保障服务,让曹女士感受到了身为军嫂的荣光。 今年3月初,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在走访时发现,辖区内部分医院存在未按要求在门诊、取药处等窗口处张贴“军人依法优先”优待标识等情形。 江津区检察院随即对此予以立案,并于3月7日和具有监管职责的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进行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建议其依法履行军人和优抚对象权益保障职责,采取措施督促上述公立医疗机构做好医疗优待、拥军优属工作。 收到磋商函后,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会同区医疗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辖区内公立医院开展全面检查,责成相关医疗机构立行整改,严格落实在门诊、收费、取药等窗口张贴、悬挂、摆放“军人依法优先”的标识,为军人和优抚对象开通优先窗口,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此期间,检察官多次进行跟踪回访,促使上述问题得到全部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