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检察院打造“莎姐·阿依护苗”特色品牌 为武陵山少年撑起一片蓝天

时间: 2022-12-3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67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千万家庭幸福安宁,关乎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彭水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扎根山区、服务市域,充分发挥未检职能,用功、用心、用情,多角度、多方位、多手段守护武陵山区的少年,切实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蔚蓝色的天空。

  “用功”塑造

  打造“莎姐·阿依护苗”特色品牌

  “孩子们,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今年8月底,彭水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开学第一课”在彭水县留守未成年人学校正式开讲,为孩子们带去普法课堂。

  课上,“莎姐”以“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为题,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并通过设置不同的情景,让同学们学会判断哪些情况属于不安全触碰,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正确应对不法侵害。

  谈及此次普法,“莎姐”检察官王代芬道出了初衷:“这群留守未成年人是我最挂念的人,我的愿望是让祖国的花圃中没有‘隐秘的角落’,让留守未成年人不再成为‘寂寞的花朵’。”

  “孩子年纪小,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很容易被社会上的诱惑迷了眼,这时候家长的作用就是给孩子正确的引导……”2月14日,彭水县检察院携手县妇联、绍庆街道阿依河社区,举办“检社同行 共护未来”之“送法到家 把爱带回家”活动,为该社区中小学生家长送上《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双减”政策。

彭水县检察院开展“宪法宣传进校园”活动(资料图)

  活动现场,有近百人观看检察官“带法”。小品《教子先教己》《抵制家暴》、快板《和谐校园》主要从督促监护、强制报告制度、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生动形象地向孩子和家长们讲述了家庭教育缺失的危害,家庭暴力对孩子身心的伤害,以及强制报告主体不依法强制报告应该承担的责任等,呼吁大家要知法、守法、用法。同时,彭水县检察院与县妇联、阿依河社区签订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

  下一步,彭水县检察院将着力打造“莎姐·阿依护苗”特色品牌,依托彭水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以彭水非物质文化遗产“苗绣”制作“莎姐·阿依护苗”宣传标识,线下建立“莎姐·阿依护苗”社区工作站,线上开辟“莎姐·阿依护苗”专栏,研发“法治精品课”,邀请教师、律师、基层工作者等作为“法治课讲师团”成员,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彭水新模式,坚持司法保护与其他“五大保护”融合发力,形成“1+5>6”的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防线。

  “用心”救助

  护佑涉案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检察官,我真不知道如何感谢你们对我侄儿侄女的帮助,要不然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供他们上学,现在他们有足够的学杂费和生活费了……”近日,彭水县检察院送达司法救助金时,王某紧紧拉住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原来,彭水县检察官在乡镇走访、调研过程中,得知未成年人王某甲、王某乙的父母及祖父母均因意外死亡,两人无人监护。了解情况后,“莎姐·阿依护苗”团队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依法支持起诉,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济困、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为王某甲、王某乙共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10万元,全方位护航王某甲、王某乙健康快乐成长,现姐弟俩跟随其大伯在重庆上学。彭水县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王代芬说:“我们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要重点着力于服务好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

彭水县检察院“莎姐”检察官向学生赠送学习用品(资料图)

  近年来,彭水县检察院秉持着“特殊保护,及时救助”的办案理念,整合社会资源,聚焦山区留守少年等特殊群体,将司法救助与就业、就学、就医等社会帮扶手段深度融合,推动各方力量做好留守少年关爱救助的同时,延伸救助广度,坚持及时救助、精准救助、多元救助、有效救助,真正实现司法救助提质增效。

  实战中,彭水县检察院一方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根据罪错少年年龄阶段、罪错程度、矫治难度等整合社会力量采取训诫、法治教育、帮教挽救、心理疏导等措施进行特殊矫治,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另一方面,联合教委、卫健委、妇联、民政、团委、社工组织等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对农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较贫困的留守儿童、未成年人被害人等救助力度,以司法救助金与复学转学、身体康复、心理疏导、生活帮扶等多元综合救助相结合的方式,护航武陵山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用情”强化

  推动社会和家庭落实监护职责

  2021年,彭水县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荣玉苗家刺绣工艺品开发有限公司刺绣技术总监李绍玉提出需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监管。为落实这一建议,该院未检部门检察官开始着手对全县婴幼儿托管机构的运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通过查询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调取婴幼儿托育机构注册登记、备案公示、翻阅资料等方式,检察官对婴幼儿托育机构监管的30余条数据进行了分析研判,结果显示:全县婴幼儿托育机构在备案经营、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普遍性、倾向性治理问题和管理漏洞,县卫健委未依法及时履行职责,致使婴幼儿合法权益存在损害危险。

彭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荣鹏(右一)和全国人大代表李绍玉(右二)对彭水县检察院发出的重庆首例婴幼儿托管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案办理情况进行回访(资料图)

  对此,彭水县检察院经过仔细分析研判,报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审核指导后,制作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同时,通过座谈会形式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与被建议单位面对面沟通,增进共识,构建长效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同时,县卫健委在经过两个多月的整改后,当面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回复至彭水县检察院。李绍玉代表对这件事的办理结果给予高度评价。

  “为达到长效治理,保护婴幼儿合法权益,我院在整改过程中还依托检察建议促使被建议单位研究制定了涵盖15家行政机关的《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建立了婴幼儿照护服务部门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推送机制等长效机制,助推辖区内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彭水县检察院检察长陈荣鹏在向李绍玉代表介绍时这样说。

  与此同时,彭水县检察院还结合本地实际,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延伸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升未成年人父母监护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委托照护质量。一方面,发现监护缺失、监护侵害、家庭监护不当等问题,及时以支持起诉、开展法治训诫、发出督促监护令等方式依法干预,运用检察力量打破“家庭壁垒”,让未成年人住进“安全港”。另一方面,积极引入专业力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确保武陵山区的少年们均能得到有效监护。

  去年,彭水县检察院已实现检察长、副检察长、院领导、全体未检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共开展法治宣传10余次,其中,法治副校长上法治课10次,“莎姐”普法进社区2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13人,分别同比增长100%、116.67%,发放司法救助金27万元,同比增长200%。开展临界预防6人;开展亲职教育1次;开展教职员工入职查询800余人次;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回复率和采纳率均为100%。

  通讯员 周毕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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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检察院打造“莎姐·阿依护苗”特色品牌 为武陵山少年撑起一片蓝天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千万家庭幸福安宁,关乎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彭水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扎根山区、服务市域,充分发挥未检职能,用功、用心、用情,多角度、多方位、多手段守护武陵山区的少年,切实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蔚蓝色的天空。

  “用功”塑造

  打造“莎姐·阿依护苗”特色品牌

  “孩子们,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今年8月底,彭水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开学第一课”在彭水县留守未成年人学校正式开讲,为孩子们带去普法课堂。

  课上,“莎姐”以“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为题,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并通过设置不同的情景,让同学们学会判断哪些情况属于不安全触碰,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正确应对不法侵害。

  谈及此次普法,“莎姐”检察官王代芬道出了初衷:“这群留守未成年人是我最挂念的人,我的愿望是让祖国的花圃中没有‘隐秘的角落’,让留守未成年人不再成为‘寂寞的花朵’。”

  “孩子年纪小,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很容易被社会上的诱惑迷了眼,这时候家长的作用就是给孩子正确的引导……”2月14日,彭水县检察院携手县妇联、绍庆街道阿依河社区,举办“检社同行 共护未来”之“送法到家 把爱带回家”活动,为该社区中小学生家长送上《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双减”政策。

彭水县检察院开展“宪法宣传进校园”活动(资料图)

  活动现场,有近百人观看检察官“带法”。小品《教子先教己》《抵制家暴》、快板《和谐校园》主要从督促监护、强制报告制度、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生动形象地向孩子和家长们讲述了家庭教育缺失的危害,家庭暴力对孩子身心的伤害,以及强制报告主体不依法强制报告应该承担的责任等,呼吁大家要知法、守法、用法。同时,彭水县检察院与县妇联、阿依河社区签订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

  下一步,彭水县检察院将着力打造“莎姐·阿依护苗”特色品牌,依托彭水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以彭水非物质文化遗产“苗绣”制作“莎姐·阿依护苗”宣传标识,线下建立“莎姐·阿依护苗”社区工作站,线上开辟“莎姐·阿依护苗”专栏,研发“法治精品课”,邀请教师、律师、基层工作者等作为“法治课讲师团”成员,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彭水新模式,坚持司法保护与其他“五大保护”融合发力,形成“1+5>6”的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防线。

  “用心”救助

  护佑涉案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检察官,我真不知道如何感谢你们对我侄儿侄女的帮助,要不然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供他们上学,现在他们有足够的学杂费和生活费了……”近日,彭水县检察院送达司法救助金时,王某紧紧拉住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原来,彭水县检察官在乡镇走访、调研过程中,得知未成年人王某甲、王某乙的父母及祖父母均因意外死亡,两人无人监护。了解情况后,“莎姐·阿依护苗”团队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依法支持起诉,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济困、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为王某甲、王某乙共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10万元,全方位护航王某甲、王某乙健康快乐成长,现姐弟俩跟随其大伯在重庆上学。彭水县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王代芬说:“我们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要重点着力于服务好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

彭水县检察院“莎姐”检察官向学生赠送学习用品(资料图)

  近年来,彭水县检察院秉持着“特殊保护,及时救助”的办案理念,整合社会资源,聚焦山区留守少年等特殊群体,将司法救助与就业、就学、就医等社会帮扶手段深度融合,推动各方力量做好留守少年关爱救助的同时,延伸救助广度,坚持及时救助、精准救助、多元救助、有效救助,真正实现司法救助提质增效。

  实战中,彭水县检察院一方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根据罪错少年年龄阶段、罪错程度、矫治难度等整合社会力量采取训诫、法治教育、帮教挽救、心理疏导等措施进行特殊矫治,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另一方面,联合教委、卫健委、妇联、民政、团委、社工组织等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对农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较贫困的留守儿童、未成年人被害人等救助力度,以司法救助金与复学转学、身体康复、心理疏导、生活帮扶等多元综合救助相结合的方式,护航武陵山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用情”强化

  推动社会和家庭落实监护职责

  2021年,彭水县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荣玉苗家刺绣工艺品开发有限公司刺绣技术总监李绍玉提出需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监管。为落实这一建议,该院未检部门检察官开始着手对全县婴幼儿托管机构的运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通过查询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调取婴幼儿托育机构注册登记、备案公示、翻阅资料等方式,检察官对婴幼儿托育机构监管的30余条数据进行了分析研判,结果显示:全县婴幼儿托育机构在备案经营、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普遍性、倾向性治理问题和管理漏洞,县卫健委未依法及时履行职责,致使婴幼儿合法权益存在损害危险。

彭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荣鹏(右一)和全国人大代表李绍玉(右二)对彭水县检察院发出的重庆首例婴幼儿托管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案办理情况进行回访(资料图)

  对此,彭水县检察院经过仔细分析研判,报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审核指导后,制作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同时,通过座谈会形式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与被建议单位面对面沟通,增进共识,构建长效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同时,县卫健委在经过两个多月的整改后,当面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回复至彭水县检察院。李绍玉代表对这件事的办理结果给予高度评价。

  “为达到长效治理,保护婴幼儿合法权益,我院在整改过程中还依托检察建议促使被建议单位研究制定了涵盖15家行政机关的《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建立了婴幼儿照护服务部门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推送机制等长效机制,助推辖区内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彭水县检察院检察长陈荣鹏在向李绍玉代表介绍时这样说。

  与此同时,彭水县检察院还结合本地实际,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延伸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升未成年人父母监护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委托照护质量。一方面,发现监护缺失、监护侵害、家庭监护不当等问题,及时以支持起诉、开展法治训诫、发出督促监护令等方式依法干预,运用检察力量打破“家庭壁垒”,让未成年人住进“安全港”。另一方面,积极引入专业力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确保武陵山区的少年们均能得到有效监护。

  去年,彭水县检察院已实现检察长、副检察长、院领导、全体未检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共开展法治宣传10余次,其中,法治副校长上法治课10次,“莎姐”普法进社区2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13人,分别同比增长100%、116.67%,发放司法救助金27万元,同比增长200%。开展临界预防6人;开展亲职教育1次;开展教职员工入职查询800余人次;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回复率和采纳率均为100%。

  通讯员 周毕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