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想挣快钱 男子挣了2000元换来行政拘留10日

时间: 2023-01-1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83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大足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为诈骗分子非法提供帮助的胡某作出行政处罚。据悉,该案是自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大足区首例依据该法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

  据了解,去年12月,胡某因经济拮据急于挣钱,询问网友钟某是否有快速赚钱的渠道。钟某告诉胡某,只要提供银行卡给他人接收资金就可以轻松赚钱。胡某虽明知银行卡被用于接收非法资金,系违法行为,但为了赚钱,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决定一试。在钟某介绍下,胡某于2022年12月24日、27日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非法获利2000元。

  大足区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介绍,警方在侦查中发现,胡某提供的两张银行卡涉及4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共接收非法资金30000余元。警方立即迅速明确胡某身份信息,于2023年1月10日将其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胡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出租银行账户。按照相关规定,大足警方依法对胡某作出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不出租、出借、出售,不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如发现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年前想挣快钱 男子挣了2000元换来行政拘留10日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大足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为诈骗分子非法提供帮助的胡某作出行政处罚。据悉,该案是自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大足区首例依据该法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

  据了解,去年12月,胡某因经济拮据急于挣钱,询问网友钟某是否有快速赚钱的渠道。钟某告诉胡某,只要提供银行卡给他人接收资金就可以轻松赚钱。胡某虽明知银行卡被用于接收非法资金,系违法行为,但为了赚钱,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决定一试。在钟某介绍下,胡某于2022年12月24日、27日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非法获利2000元。

  大足区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介绍,警方在侦查中发现,胡某提供的两张银行卡涉及4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共接收非法资金30000余元。警方立即迅速明确胡某身份信息,于2023年1月10日将其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胡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出租银行账户。按照相关规定,大足警方依法对胡某作出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不出租、出借、出售,不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如发现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