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3车连环撞,既是这种车“使了坏”

时间: 2023-01-2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69

  本网讯(通讯员 谭深)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驾驶人“随心所欲”驾驶,只图自己方便而无视交通法律法规,最终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不仅受到处罚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月27日10时许,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万州大队民警沿着G69银百高速下行方向巡逻至铁峰山二号隧道出口时,竟发现一辆号牌为“皖E”的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民警提醒摩托车靠边,然而该车无视民警指令,从第一行车道快速驶离。短短10分钟后,民警在前方5公里处发现两起连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而引发事故承担全责的正是这位摩托车驾驶人李某。

  经民警调查发现,由于春节返程车流大、道路拥堵,摩托车在车流中穿梭,导致车身飘移撞上号牌为“粤E”的车辆,并推动该车撞上号牌为“粤S”的事故车辆。所幸本次事故无人员受伤。

  民警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以及车辆“粤E”与车辆“粤S”的赔偿责任,并对李某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

  交巡警提醒,禁止摩托车在重庆境内高速公路行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将摩托车开上高速。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高速上3车连环撞,既是这种车“使了坏”

  本网讯(通讯员 谭深)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驾驶人“随心所欲”驾驶,只图自己方便而无视交通法律法规,最终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不仅受到处罚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月27日10时许,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万州大队民警沿着G69银百高速下行方向巡逻至铁峰山二号隧道出口时,竟发现一辆号牌为“皖E”的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民警提醒摩托车靠边,然而该车无视民警指令,从第一行车道快速驶离。短短10分钟后,民警在前方5公里处发现两起连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而引发事故承担全责的正是这位摩托车驾驶人李某。

  经民警调查发现,由于春节返程车流大、道路拥堵,摩托车在车流中穿梭,导致车身飘移撞上号牌为“粤E”的车辆,并推动该车撞上号牌为“粤S”的事故车辆。所幸本次事故无人员受伤。

  民警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以及车辆“粤E”与车辆“粤S”的赔偿责任,并对李某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

  交巡警提醒,禁止摩托车在重庆境内高速公路行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将摩托车开上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