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石家奎)停车后第一时间要拉紧手刹,以防止溜车。近日,渝北区大盛镇司机杨某粗心大意,在斜坡上停车后,忘记拉手刹,导致车辆后溜发生交通事故,既当“赔匠”,又受处罚。 1月28日13时3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渝北区大盛场镇街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面包车因未拉手刹而后溜,导致撞上后面的货车。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驱车前往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面包车后备箱敞开着,而敞开的后备箱盖正好把后面一辆货车的前挡风玻璃撞裂。 经查,当天,杨某驾车来大盛镇送货,因要运送到多家客户,杨某有些匆忙,想着赶紧送完货物就前往下一站。他将车停在大盛镇第一家客户门外搬货时,忘记了拉手刹,就匆匆下车搬运货物。他刚把后备箱一堆东西搬进客户商店时,便听见“嘭”的一声响,回头一看,面包车顺坡下滑,撞到了后面的货车车头,后备箱盖子把货车的前挡风玻璃撞碎。 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驾车、停车要谨慎,不要慌乱,斜坡上必须拉上手刹,并判定杨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承担该起事故造成的1000余元的车损费。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其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渝北交巡警提醒,停车拉手刹是一项基本的驾车要领,广大驾驶员一定要牢记,避免溜车酿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