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重庆民政将实施“八大行动”

时间: 2023-02-0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890

  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2月7日,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谱写新时代新征程重庆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步新介绍,今年重庆民政工作将实施川渝合作、精准保障、治理强基、幸福颐养、渝童守护、地名乡愁、善满山城、逝有所安“八大行动”,推进智慧民政建设、改革创新增效、平安民政建设、法治民政建设、民政能力提升“五大工程”,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在整体进入全国前列的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实施川渝合作行动。将紧扣“打造区域民政协作的高水平样板”,持续深化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婚姻登记预约、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等7项“川渝通办”事项,提高通办事项办件量;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信息核查、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区划和地名界线管理、基层社会治理、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管理、残疾人福利等各领域合作。

  ——实施精准保障行动。将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办法,深化拓展“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帮扶,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扩围增效;制定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实施意见,实施“福康工程”项目,开展“精康融合”三年专项行动。

  ——实施治理强基行动。将实施城乡社区“头雁工程”、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千百工程”、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阳光工程”,推进村级组织减负增效、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行动,打造10个市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示范点;持续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和“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

  ——实施幸福颐养行动。将紧扣“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加快制定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完善普惠性养老服务和政策体系;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000张,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10000户。

  ——实施渝童守护行动。将紧扣“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健全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开展精细服务、精准管理提升年行动,推进8家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工作。

  ——实施地名乡愁行动。紧扣“地名中有文化、有历史,要注重文化传承”,建立健全地名管理服务机制,制定出台《标准地名使用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综合评估制度》等配套制度;开展乡村地名“点亮美丽家园”活动,加强乡村地名标志设置管理,推动乡村地名信息上图。

  ——实施善满山城行动。紧扣“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建立完善慈善事业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细化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枢纽型慈善组织,鼓励支持企业设立企业基金会,支持建立社区慈善基金,探索发展慈善信托,每个区县新增慈善组织原则上不少于1个;强化福利彩票公益属性,加强发行销售规范管理,力争实现销量40亿元。

  ——实施逝有所安行动。紧扣“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完善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启动2个区县(自治县)火化殡仪馆、5个城市公益性安葬(放)设施、50个农村示范安葬(放)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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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重庆民政将实施“八大行动”

  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2月7日,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谱写新时代新征程重庆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步新介绍,今年重庆民政工作将实施川渝合作、精准保障、治理强基、幸福颐养、渝童守护、地名乡愁、善满山城、逝有所安“八大行动”,推进智慧民政建设、改革创新增效、平安民政建设、法治民政建设、民政能力提升“五大工程”,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在整体进入全国前列的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实施川渝合作行动。将紧扣“打造区域民政协作的高水平样板”,持续深化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婚姻登记预约、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等7项“川渝通办”事项,提高通办事项办件量;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信息核查、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区划和地名界线管理、基层社会治理、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管理、残疾人福利等各领域合作。

  ——实施精准保障行动。将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办法,深化拓展“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帮扶,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扩围增效;制定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实施意见,实施“福康工程”项目,开展“精康融合”三年专项行动。

  ——实施治理强基行动。将实施城乡社区“头雁工程”、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千百工程”、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阳光工程”,推进村级组织减负增效、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行动,打造10个市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示范点;持续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和“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

  ——实施幸福颐养行动。将紧扣“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加快制定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完善普惠性养老服务和政策体系;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000张,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10000户。

  ——实施渝童守护行动。将紧扣“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健全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开展精细服务、精准管理提升年行动,推进8家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工作。

  ——实施地名乡愁行动。紧扣“地名中有文化、有历史,要注重文化传承”,建立健全地名管理服务机制,制定出台《标准地名使用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综合评估制度》等配套制度;开展乡村地名“点亮美丽家园”活动,加强乡村地名标志设置管理,推动乡村地名信息上图。

  ——实施善满山城行动。紧扣“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建立完善慈善事业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细化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枢纽型慈善组织,鼓励支持企业设立企业基金会,支持建立社区慈善基金,探索发展慈善信托,每个区县新增慈善组织原则上不少于1个;强化福利彩票公益属性,加强发行销售规范管理,力争实现销量40亿元。

  ——实施逝有所安行动。紧扣“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完善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启动2个区县(自治县)火化殡仪馆、5个城市公益性安葬(放)设施、50个农村示范安葬(放)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