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笋塘大队在龙都大道设置检查点展开酒驾整治。21时许,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向检查点驶来,民警将其拦下进行检查。当民警靠近摩托车驾驶人时,便闻到其身上散发着酒味,似有饮酒的嫌疑,遂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2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张某某在2022年曾因酒驾先后两次被公安机关查处:7月14日,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000元;8月7日,张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并吊销驾驶证。而当日,张某某又再次饮酒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张某某告诉民警,当天他在家喝了点酒,但临时要往工地送点东西。张某某知道自己喝了酒且驾照已经被吊销是不能驾车的,但东西要得急必须要送,且张某某觉得自己喝得不多问题不大,再说晚上交巡警应该都下班了,不一定会碰上检查的。于是,张某某便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驾车出门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张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严厉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通讯员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