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畅)俗话说“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但总有驾驶员在通过路口遇到黄灯时加油往前冲,导致事故发生。近日,驾驶员刘某在通过路口时抢黄灯,“抢”出了事故,不仅要负全责,还要被处罚。 2月14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接到报警称,悦清大道与欣悦路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事故,无人受伤。民警赶往现场后看到,一辆白色越野车停在路口安全岛上,车身受损;另一辆白色轿车车头受损,仍停在路口内。所幸两车驾乘人员都系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其酒驾、毒驾的嫌疑。 民警调取路口监控,还原了事故发生过程。当晚,越野车驾驶人刘某驾车沿欣悦路行驶,当行驶至悦清大道路口准备左转时,她发现左转信号灯马上要由黄灯变成红灯。刘某觉得反正晚上车辆也不多,于是猛踩一脚油门,迅速转弯进入路口。然而,当她驶入路口后,左侧直行绿灯亮起,一辆白色轿车正常通行,两车躲避不及,在路口发生相撞。 刘某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相关规定,对刘某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同时,刘某还将承担事故造成的两车维修、路面设施修复的费用共计5万余元。 交巡警提醒:行车时,闯黄灯的危险系数非常高,驾驶人在闯黄灯时,一般会加速通过路口,然而车速一但加快,留给驾驶人的反应时间和反应距离就越短,极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切勿因图一时之快而将安全置之度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