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

时间: 2023-02-2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44

  近日,中国法学会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结回顾2022年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在渝的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在重庆分会场参加电视电话会议并进行分组讨论。现将讨论发言摘编如下。

  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 付子堂:

  创造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

  法学界应当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这一重大课题。“中国式现代化”题中之义,包含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人类文明新形态”题中之义,包含法治文明新形态。中国法治发展道路,打破了西方关于法治现代化发展模式和人类法治文明形态叙事的机制格式化与话语垄断化。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坚持自信自立,立足中国具体国情,彰显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时代化的生动展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在机制、文本、话语三个基本维度上,创造了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中国式法治机制创新是中华法治文明新形态的根本动力,中国式法治文本创新是中华法治文明新形态的显性成果,中国式法治话语创新是中华法治文明新形态的内在建构。面对人类法治文明,中华法治文明新形态不主张“文明的冲突”,而主张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不主张强制性、霸权性的文明输出,而主张尊重国情、相互学习;不主张以中断本国本民族文明进程为代价的断崖式文明输入,而主张守望、传承、光大本国本民族文明,并在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中进行规律性地把握、本质性地理解。

  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 陈 彬:

  以法学研究助推法治重庆建设

  我们将结合市人大法治工作尤其是立法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助推法学会工作迈上新台阶。以法学理论研究滋养立法工作,更加注重结合重庆立法、司法、社会治理实际,围绕国家与重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和市委最新决策部署的落地,出台更多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创制性立法,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将修订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完善提升专利质量的政策和评价措施,激励科研人员积极创新,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加强专利保护,助力我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制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明确经济工作监督的主要内容、重点要求等,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制定审计监督条例,完善审计管理体制,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保障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修订航道管理条例,细化航道管理职责,优化拓展航道发展投入方式,保障航道通行功能。进一步强化对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关系的认识,以法学研究助推法治重庆建设。更加注重弘扬法学研究的科学性,尊重法学研究规律,遵循法学研究的固有逻辑。

  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 梁 田:

  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检察学研究会作为法学会的直属研究会,过去一年,在市法学会和市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服务领导决策和司法办案,推动检察研究阵地建设和队伍管理,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检察学研究会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更加主动融入发展大局,更加能动履行检察职责,全面深化检察学研究会各项工作。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准把好自办期刊、规范性文件的政治关、政策关和法律关,适时举办主题征文等活动。要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深入开展研究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意见》和市委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要进一步健全大调研工作机制。加强对研究会调研工作的统筹力度,推动检察调研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研究经费保障力度。要加强研究平台和人才建设。健全研究会人才交流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内外协同工作机制,加大检察调研人才培养力度。

  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 王海波:

  努力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会后,我们将迅速组织抓好此次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通过工作会议、专题学习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会员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引导会员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同时,有效运用线上媒体、LED电子屏等传播方式,加强对会议精神的宣传解读,确保会员全覆盖。将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谋划新年度工作结合起来,对标对表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调校目标,查找自身不足;充分借鉴地方法学会介绍的典型经验,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制定具体落实意见,突出工作重点和具体举措。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始终坚持和不断加强党对研究会工作的全面集中领导,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宣传;充分发挥研究会“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的作用,组织专家学者加强研究,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积极组织动员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治实践,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宣传普及。

  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 黎 宏:

  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庆之光”

  锚定“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的主题主线,谋划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围绕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谋划好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要和可能。“办理破产指标”是制约我们进一步提升在全球营商环境影响力的“弱项”。重庆作为国家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六大试点城市之一,在这方面具有有所作为的历史基础和政治、政策、人才、平台资源。丰富和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庆实践,在平安重庆、法治重庆、民主法治、基层治理等方面,尤其体系化与核心任务上走出新的路子。包括政治、德治、自治、法治、智治如何协同市域社会治理;围绕数字重庆建设,法治不仅在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建设中发挥作用,如何有效嵌入数字社会建设还需进一步思考,尤其面对元宇宙、ChatGPT爆火,法律、法治、法理该如何分别回应,从而打造更多具有全国影响力、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数字法律治理成果。以浙江经验为样本,贯通和融通这一中国化时代化法治进程中理论深化和实践生成之地的宝贵“富矿”,坚定政治引领,守正创新,越是学习向前一步,越会产生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庆之光”。

  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 黄锡生:

  建设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基地

  要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建设。重庆市高校内部已经建设多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地,西南政法大学的“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该中心属于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致力于中国—东盟法治文明交流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重庆大学法学院为了响应国家和市场对高层次应用型国际法律人才的迫切需求,开设高素质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通晓国际业务和法律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高素质国际法律人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需要高校作为关键阵地,要积极引导重庆市高校加快建设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基地,努力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家国情怀、能够解决重大复杂涉外法治事务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新时代法学研究应立足于法治中国建设需求,服务于国家大局。要切实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重点任务,设计系列关系国计民生的法治课题,利用会员单位的优质资源,积极参与化解各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记者 王海成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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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

  近日,中国法学会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结回顾2022年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在渝的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在重庆分会场参加电视电话会议并进行分组讨论。现将讨论发言摘编如下。

  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 付子堂:

  创造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

  法学界应当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这一重大课题。“中国式现代化”题中之义,包含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人类文明新形态”题中之义,包含法治文明新形态。中国法治发展道路,打破了西方关于法治现代化发展模式和人类法治文明形态叙事的机制格式化与话语垄断化。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坚持自信自立,立足中国具体国情,彰显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时代化的生动展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在机制、文本、话语三个基本维度上,创造了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中国式法治机制创新是中华法治文明新形态的根本动力,中国式法治文本创新是中华法治文明新形态的显性成果,中国式法治话语创新是中华法治文明新形态的内在建构。面对人类法治文明,中华法治文明新形态不主张“文明的冲突”,而主张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不主张强制性、霸权性的文明输出,而主张尊重国情、相互学习;不主张以中断本国本民族文明进程为代价的断崖式文明输入,而主张守望、传承、光大本国本民族文明,并在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中进行规律性地把握、本质性地理解。

  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 陈 彬:

  以法学研究助推法治重庆建设

  我们将结合市人大法治工作尤其是立法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助推法学会工作迈上新台阶。以法学理论研究滋养立法工作,更加注重结合重庆立法、司法、社会治理实际,围绕国家与重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和市委最新决策部署的落地,出台更多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创制性立法,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将修订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完善提升专利质量的政策和评价措施,激励科研人员积极创新,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加强专利保护,助力我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制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明确经济工作监督的主要内容、重点要求等,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制定审计监督条例,完善审计管理体制,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保障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修订航道管理条例,细化航道管理职责,优化拓展航道发展投入方式,保障航道通行功能。进一步强化对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关系的认识,以法学研究助推法治重庆建设。更加注重弘扬法学研究的科学性,尊重法学研究规律,遵循法学研究的固有逻辑。

  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 梁 田:

  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检察学研究会作为法学会的直属研究会,过去一年,在市法学会和市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服务领导决策和司法办案,推动检察研究阵地建设和队伍管理,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检察学研究会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更加主动融入发展大局,更加能动履行检察职责,全面深化检察学研究会各项工作。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准把好自办期刊、规范性文件的政治关、政策关和法律关,适时举办主题征文等活动。要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深入开展研究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意见》和市委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要进一步健全大调研工作机制。加强对研究会调研工作的统筹力度,推动检察调研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研究经费保障力度。要加强研究平台和人才建设。健全研究会人才交流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内外协同工作机制,加大检察调研人才培养力度。

  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 王海波:

  努力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会后,我们将迅速组织抓好此次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通过工作会议、专题学习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会员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引导会员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同时,有效运用线上媒体、LED电子屏等传播方式,加强对会议精神的宣传解读,确保会员全覆盖。将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谋划新年度工作结合起来,对标对表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调校目标,查找自身不足;充分借鉴地方法学会介绍的典型经验,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制定具体落实意见,突出工作重点和具体举措。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始终坚持和不断加强党对研究会工作的全面集中领导,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宣传;充分发挥研究会“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的作用,组织专家学者加强研究,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积极组织动员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治实践,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宣传普及。

  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 黎 宏:

  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庆之光”

  锚定“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的主题主线,谋划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围绕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谋划好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要和可能。“办理破产指标”是制约我们进一步提升在全球营商环境影响力的“弱项”。重庆作为国家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六大试点城市之一,在这方面具有有所作为的历史基础和政治、政策、人才、平台资源。丰富和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庆实践,在平安重庆、法治重庆、民主法治、基层治理等方面,尤其体系化与核心任务上走出新的路子。包括政治、德治、自治、法治、智治如何协同市域社会治理;围绕数字重庆建设,法治不仅在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建设中发挥作用,如何有效嵌入数字社会建设还需进一步思考,尤其面对元宇宙、ChatGPT爆火,法律、法治、法理该如何分别回应,从而打造更多具有全国影响力、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数字法律治理成果。以浙江经验为样本,贯通和融通这一中国化时代化法治进程中理论深化和实践生成之地的宝贵“富矿”,坚定政治引领,守正创新,越是学习向前一步,越会产生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庆之光”。

  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 黄锡生:

  建设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基地

  要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建设。重庆市高校内部已经建设多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地,西南政法大学的“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该中心属于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致力于中国—东盟法治文明交流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重庆大学法学院为了响应国家和市场对高层次应用型国际法律人才的迫切需求,开设高素质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通晓国际业务和法律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高素质国际法律人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需要高校作为关键阵地,要积极引导重庆市高校加快建设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基地,努力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家国情怀、能够解决重大复杂涉外法治事务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新时代法学研究应立足于法治中国建设需求,服务于国家大局。要切实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重点任务,设计系列关系国计民生的法治课题,利用会员单位的优质资源,积极参与化解各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记者 王海成 整理